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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内蒙地税东部稽查分局职工住宅小区食堂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02-08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赤峰市红山区接官厅胡同原内蒙古地税东部稽查分局职工住宅小区食堂,详见如下表格:

  楼层结构建筑面积(m2)用途挂牌价房屋所有权证号瑕疵说明

  1层砖混160住宅24万元赤房权证红山区字第13B29368号无单独房屋产权证

  资产占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东部税务稽查分局。

  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内蒙古万泰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内万资评报字[2009]第259号),评估价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240,000.00)。

  上述标的的评估结果已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确认(内财资函[2009]248号)。

  挂牌时间:2010年1月7日至2010年2月3日

  受让条件:

  1、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2、过户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3、房产面积以办理产权证明中实际测量为准。

  转让方式:挂牌期满后,如标的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登记,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如标的有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登记,则采取拍卖转让。

  拍卖时间及地点:2010年2月4日在金帝商务大厦B座3区638室。

  拍卖机构:内蒙古正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应披露信息:

  意向受让方请于2010年2月3日前,按标的挂牌价的20%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缴纳认购保证金,并办理相关受让登记手续。

  保证金交纳后如协议成交,该认购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进入竞价环节,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费用和经纪会员代理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挂牌期满后,经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审核,若标的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该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2、挂牌期满后,通过交易程序确定的受让方,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无故放弃交易的。

  挂牌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有意者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提出受让意向和受让咨询,或点击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nmcqjy.com了解标的详情。

  单位:内蒙古正平拍卖有限责任司地址: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B座3区638室

  电话:0476-8365874联系人:刘先生

  单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呼市中山东路7号诚信数码大厦10楼

  电话:0471- 6927006联系人:田女士

  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发布日期2010年1月7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刘先生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 联系人:田女士
  • 地址:呼市中山东路7号诚信数码大厦10楼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471- 692700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