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26%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2-07-05 至 2012-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17号街坊54号国贸大厦-3A1
法定代表人 李佩勋
成立时间 2009-05-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68653856-8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职工人数 4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51%
2
武汉德邦投资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11.433227万元 28.881586万元 11.06226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841.095410万元 1336.249425万元 10504.845985万元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622.697034万元 688.981395万元 512.02992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536.412164万元 1042.628444万元 8493.783720万元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4-30 -66.110474万元 -66.11047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3241.931273万元 2803.195762万元 10438.735511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23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1740.300000万元 17422.8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94.910000万元 97.460000万元
无形资产
5.890000万元 8.3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1841.100000万元 17528.6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336.250000万元 1336.25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336.250000万元 1336.250000万元
净资产
10504.850000万元 16192.3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210.0214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法人)
公司名称 现持有比例 拟受让比例 受让资金来源
武汉德邦投资有限公司 49% 26% 自有资金
管理层股东持有意向受让方
股权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占意向受让方
股权比例
胡水生 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60%
是否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法人) 否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否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否
备注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210.0214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自向联交所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代标的公司向转让方一次性偿还前期借款678.49万元。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1052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交易保证金。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在该意向受让方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后,确定其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按规定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非转让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同时举牌受让在联交所挂牌的湖北中冶德邦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若产生竞价,则此次两项目将合并竞价,最终竞价结果中溢价部分62%归属于本项目,溢价部分38%归属于湖北中冶德邦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6.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标的企业名称 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17号街坊54号国贸大厦-3A1
法定代表人 李佩勋
成立时间 2009-05-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68653856-8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职工人数 4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51%
2
武汉德邦投资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11.433227万元 28.881586万元 11.06226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841.095410万元 1336.249425万元 10504.845985万元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622.697034万元 688.981395万元 512.02992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536.412164万元 1042.628444万元 8493.783720万元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4-30 -66.110474万元 -66.11047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3241.931273万元 2803.195762万元 10438.735511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23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1740.300000万元 17422.8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94.910000万元 97.460000万元
无形资产
5.890000万元 8.3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1841.100000万元 17528.6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336.250000万元 1336.25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336.250000万元 1336.250000万元
净资产
10504.850000万元 16192.3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210.0214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法人)
公司名称 现持有比例 拟受让比例 受让资金来源
武汉德邦投资有限公司 49% 26% 自有资金
管理层股东持有意向受让方
股权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占意向受让方
股权比例
胡水生 内蒙古中冶德邦置业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60%
是否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法人) 否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否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否
备注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210.0214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自向联交所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代标的公司向转让方一次性偿还前期借款678.49万元。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1052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交易保证金。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在该意向受让方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后,确定其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按规定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非转让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同时举牌受让在联交所挂牌的湖北中冶德邦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若产生竞价,则此次两项目将合并竞价,最终竞价结果中溢价部分62%归属于本项目,溢价部分38%归属于湖北中冶德邦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6.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武汉德邦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52.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 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 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