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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农垦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804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内蒙古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5-09-08 至 2015-10-09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巴彦淖尔市农垦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包尔盖农场
  法定代表人 司德亮
  成立时间 2012-11-2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2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05780972-4
  经营范围
新型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与应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内蒙古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540.800000万元   1998.710000万元   1998.7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508.870000万元   22213.460000万元   7295.41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内蒙古鑫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03.810000万元   966.970000万元   966.9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8513.960000万元   22346.990000万元   6166.97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内蒙古鑫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6-30   2167.150000万元   908.880000万元   909.46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9934.470000万元   23528.440000万元   6406.03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8-11
  评估基准日 2015-02-28
  基准日审计机构 内蒙古鑫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达隆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6512.960000万元    
  固定资产
22231.180000万元    
  其它资产
620.0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9364.15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3323.820000万元    
  长期负债
20344.99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3668.81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5695.340000万元   6900.0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90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根据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函》,截至2015年7月31日,标的公司由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担保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96143882.41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截止评估基准日,巴彦淖尔市农垦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201,299,901.60元系由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提供担保。
(2)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房屋建筑物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委估地块中6,707.00平方米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使用权人为内蒙古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农垦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权证权利人未作变更,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巴彦淖尔市农垦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5915万元,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从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前,受让方需提供资金,用于标的公司清偿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债务,以此解除转让方关联企业为标的公司债务提供的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74.5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承担。
5.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受让申请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所载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严格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对各方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以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其受让能力的资信证明(不低于人民币6915万元的相关资信证明)。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近三年无重大诉讼,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74.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呼和浩特金山开发区高速公路北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内蒙古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徐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币3亿元(以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 受让意向时须提供其受让能力的资信证明(不低于人民币 6915万元的相关资信证明)。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近三年无重大诉讼, 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 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