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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22.4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488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内蒙古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4-06 至 2012-05-0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中旗巴镇铁路居委会13街) 
法定代表人刘海峡 
成立时间2007-07-02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5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66405592-8 
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检修;电力上网销售、热力销售;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综合利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职工人数9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86.72%
2内蒙古蒙祥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7.57%
3内蒙古源源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7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30952.84 -8337.25 -7732.48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76562.8 153022.24 23540.57 
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2-02-28 7479.29 -824.73 -824.73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184328.55 161612.72 22715.8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2-03-02 
评估基准日2011-09-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76020.17 182535.94 
负债总计(万元)149386.06 149386.06 
净 资 产(万元)26634.11 33149.8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7435.51808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请于挂牌期间(开始挂牌时间至挂牌截至时间内)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有关受让项目相关要求递交受让资料表达对本项目的受让意向,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挂牌截止时间内未递交受让资料,视同放弃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
2、企业资产详情参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石景山区[110107]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峡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78722.5548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72260187-9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86.7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2.4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6935593—5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类型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7435.518084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5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组织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不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201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 ①必须承诺充分保障员工权益,保证企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②承诺在摘牌日前对转让方向京科发电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③承诺在摘牌日前对转让方向京科发电提供的委托贷款提供相关的抵押或质押。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企业法人,实收资本不低于7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得低于28000万元,净利润不得低于5000万元(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11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50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范博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71812558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企业法人,实收资本不低于 7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得低于28000万元,净利 润不得低于5000万元(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11年度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