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五泉山景区固定资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4BJ1000685 | 项目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呼伦贝尔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4-08-04 至 2014-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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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
计量单位 | 所在地 | |||
型 号 | 数 量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7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项目信息发布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
处置方法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股东决定 | |||||
批准单位名称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信息发布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170万元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协议成交,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竞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已知晓标的资产中房屋、土地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同意承担房屋、土地变更的全部费用及全部土地出让金;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税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直接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并有权无须征得意向受让方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①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或在后续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③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④未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未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时间内缴纳交易价款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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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呼伦贝尔五泉山森林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财信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达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65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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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 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 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