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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山西汾西龙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山西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3-03-11 至 2013-04-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西汾西龙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53号
  法定代表人 呼建书
  成立时间 2007-02-0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9826931-5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许可项目按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西龙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
  2
  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5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0.481305万元   -195.25292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443.077477万元   12744.044848万元   699.032629万元
  审计机构   山西中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6.707268万元   -70.40056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153.502247万元   7259.216689万元   894.285558万元
  审计机构   山西中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2-31      -52.929004万元   -58.58787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807.879424万元   14167.434665万元   640.44475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2-25
  评估基准日 2012-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山西中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4807.880000万元   3085.4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4807.880000万元   3085.46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4167.430000万元   2079.21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4167.430000万元   2079.210000万元  
  净资产
640.450000万元   1006.25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03.125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03.125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妥善解决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和业主的房屋产权后,标的企业才可清算注销。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不得挪用业主的维修基金。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及委托方式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13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山西龙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