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64%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山西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05-25 至 2012-06-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万元)
标的企业名称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 山西省潞城市中华东大街
法定代表人 王光彪
成立时间 1988-09-29
注册资本 120000.00RMB
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090013-0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范围: 苯胺、硝基苯(有效期至2013年7月6日);制造工业硝酸(有效期至2013年5月19日)等,一般经营: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等。
职工人数 6700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1.930000%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640000%
3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14.940000%
4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5.49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4113.81 25438.97 20038.3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58253.89 445297.28 312956.61
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1-31 29009.38 936.70 903.0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49281.74 339522.29 309759.4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山西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0-19
评估基准日 2011-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738450.047539 769074.930616
负债总计(万元) 423592.999058 426723.334033
净资产(万元) 314857.048481 342351.59658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4625.981296
基准日
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重大债权债务事项:付息债务价值包括短期借款评估值为211,300.00万元,长期借款评估值为10,104.96万元,应付债券评估值为102,174.25万元,合计323,579.21万元。详细情况参见《评估报告》 2、天脊集团对外担保事项如下:在评估基准日,天脊股份对其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的连带责任担保。详细情况参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
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
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万元)
转让方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山西省[140000]太原市[140100]迎泽区[140106]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26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RMB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81001518-3
经营规模 大型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万元)
挂牌价格(万元) 85164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帐为准) ,账号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08710903 ;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组织费用和相关会员的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如一次性付款确有困难,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但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扣除给重交所的服务费用后抵作首期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应当办理合法的价款支付保全手续,并按同期金融机构基准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分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全部价款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为分期付款,在受让方提供有效的支付保全手续前提下,达到规定的付款比例时转让方协助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基本情况
(万元)
标的企业名称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 山西省潞城市中华东大街
法定代表人 王光彪
成立时间 1988-09-29
注册资本 120000.00RMB
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090013-0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范围: 苯胺、硝基苯(有效期至2013年7月6日);制造工业硝酸(有效期至2013年5月19日)等,一般经营: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等。
职工人数 6700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1.930000%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640000%
3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14.940000%
4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5.49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4113.81 25438.97 20038.3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58253.89 445297.28 312956.61
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1-31 29009.38 936.70 903.0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49281.74 339522.29 309759.4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山西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0-19
评估基准日 2011-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738450.047539 769074.930616
负债总计(万元) 423592.999058 426723.334033
净资产(万元) 314857.048481 342351.59658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4625.981296
基准日
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重大债权债务事项:付息债务价值包括短期借款评估值为211,300.00万元,长期借款评估值为10,104.96万元,应付债券评估值为102,174.25万元,合计323,579.21万元。详细情况参见《评估报告》 2、天脊集团对外担保事项如下:在评估基准日,天脊股份对其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的连带责任担保。详细情况参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
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
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万元)
转让方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山西省[140000]太原市[140100]迎泽区[140106]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26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RMB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81001518-3
经营规模 大型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万元)
挂牌价格(万元) 85164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帐为准) ,账号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08710903 ;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组织费用和相关会员的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如一次性付款确有困难,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但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扣除给重交所的服务费用后抵作首期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应当办理合法的价款支付保全手续,并按同期金融机构基准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分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全部价款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为分期付款,在受让方提供有效的支付保全手续前提下,达到规定的付款比例时转让方协助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 条件 如果受让方为境外投资人,应按照国家相 关规定报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用,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国家规定的 其他条件; 受让方需在挂牌期内向重交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证明符合受让条件与要求的其他材 料,并预交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到达重交所结算账户为 准)。 保证金设定 (万元) 交纳金额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 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 行 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 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 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