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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闲置实物资产(资产包2)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1403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山西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7-07-17 至 2017-07-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机械设备 名 称 以现场实物为准  所在地  
规格型号   成新率(%)  
计量单位   数 量  
 
转让方名称 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调整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转让价格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42万元交易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书面同意:⑴在受让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⑵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月内完成资产的拆除、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现场拆除、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安全作业等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⑶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自行提取标的物,标的物的装卸、搬运、运输的一切费用(包括拆除、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负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⑷因本协议项下的标的物转让而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⑸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⑹承诺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标的为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闲置实物资产(资产包2),包含存货。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评估报告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一经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现场踏勘:所有意向受让方均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踏勘确认书(加盖公章),踏勘后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踏勘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踏勘确认书(本人签字),踏勘后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本人签字)。若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现场踏勘,须签署《自愿放弃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交易所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或《自愿放弃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 3、踏勘时间安排: 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10-82677690。请各意向受让方在规定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并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 4、本项目于2016年9月29日、2016年12月2日两次披露转让信息,信息披露期间均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经转让方申请,本项目继续披露转让信息。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42.00 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转让底价应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按时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以及未及时付清成交价款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丁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267769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