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保定中油沥青有限公司6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536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河北/保定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挂牌日期: | 2013-05-16 至 2013-06-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保定中油沥青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保定市新市区保满路北奇村东) | |||||
法定代表人 | 祝恩东 | |||||
成立时间 | 2002-10-0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342477-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沥青仓储、销售、燃料油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 |||||
职工人数 | 3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 60% | ||||
2 | 保定交通石油产品经销公司 | 4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81.95 | -765.82 | -767.0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075.52 | 3131.94 | 1943.58 | ||||
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4-30 | 0 | -317.11 | -317.1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159.05 | 3532.58 | 1626.4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2-28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9-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284.2 | 6751.11 | ||||
负债总计(万元) | 3132.39 | 3132.39 | ||||
净 资 产(万元) | 2151.81 | 3618.7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171.23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对标的企业的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2、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珠海市[440400]市辖区[440401]广东省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实验区桂山大道45号交通大厦五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郑明禹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石油石化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537727-7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43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171.23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651万元的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意向受让方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成功受让本项目后,同意变更标的企业名称,并不再使用含有“中油”及“中石油”相关的字样的品牌、字号、商标、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及由此冠名的相关网站,也不能在对外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品牌使用、企业宣传、产品促销等)中误导消费者,以引起标的企业与中油的关联关系等不必要联想。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继现有债权债务,同意标的企业继续与现有职工履行劳动合同。 7、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1亿元),连续三年盈利(需提供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2、为确保标的企业安全生产,意向受让方或其分公司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为准);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51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翟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3789892 1324114309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 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1亿元),连续三 年盈利(需提供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2、为确保标的企业安全生产,意向受让方或其分公司应 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为准);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