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908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河北/保定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挂牌日期: | 2013-12-19 至 2014-01-1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河北省易县小龙华) | |||||
法定代表人 | 卢俊雄 | |||||
成立时间 | 1988-12-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0149829-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营建华侨陵园、兼营与之配套的宾馆、服务中心。 | |||||
职工人数 | 3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印度尼西亚龙华机构 | 85% | ||||
2 | 河北省易县旅游开发服务总公司 | 10% | ||||
3 | 北京市城市建设外资开发公司 | 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7.08 | -16.66 | -16.7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57.66 | 75.55 | 282.11 | ||||
审计机构 | 保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10-31 | 0 | -122.35 | -123.3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85.6 | 325.24 | 160.3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腾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12-03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8-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56.72 | 661.47 | ||||
负债总计(万元) | 325.24 | 325.24 | ||||
净 资 产(万元) | 31.49 | 336.2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81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弘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2011年12月30日,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卢俊雄先生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朱永志先生(河北德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为行使委托人卢俊雄先生(印度尼西亚龙华机构的股东代表)在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利及对公司的所有经营权,至委托人转让所持股份并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结之日止。 2、1998年9月11日,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与北京云达昌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以土地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经营合同”及补充合同书,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为99000平方米,承包期限共15年,合作方式为:承包经营,即北京云达昌商贸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销售收入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与北京云达昌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一定分配。承包期内,北京云达昌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志刚等人违规销售骨灰格位13000余个,销售收入达6100万元,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扰乱了社会秩序,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5)一中刑终字第3526号终审裁定刘志刚等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对于上述销售骨灰格位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经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保民四终字第00564号终审判决由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与北京云达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3、2013年9月17日,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在河北省易县世纪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经董事会讨论,做出如下决议:同意由河北德祥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在委托北京云达昌商贸有限公司承包经营期间所涉及的全部法律纠纷、诉讼事项的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同意河北德祥投资有限公司承包经营本公司150亩(99000平方米)经营用地及其地上物,由此产生的全部收益用于补偿河北德祥投资有限公司就以上法律纠纷、诉讼事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注:因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构筑物由北京云达昌商贸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故未在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财务账面予以反映)。根据上述事项以及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出具的《董事会决议》,上述所涉的经营用地(150亩(99000平方米)其未来收益已用于补偿河北德祥投资有限公司处理因承包事项所带来的责任和义务。上述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将不会给现有股东方带来收益,本次评估按零值确认上述150亩(99000平方米)承包土地和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构筑物的价值。 4、据河北德祥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表明,目前该公司于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为易县世界华侨陵园建设有限公司就上述承包经营事项垫付工程款共计2630万元,其中办公区域215万元,陵区内工程2415万元;该公司还于2011年12月至2013年8月就华陵公司因司法案件所产生的债务支付了共计6380万元,涉及4137人次。 5、在本次外勤评估过程中,我们取得了被评估评估单位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易县房权证小龙华村字第993202601号。在审核资料过程中,我们发现证载房屋状况明细:栋号:9,结构:砖混,房屋层数:3,建筑面积:777.63平方米,设计用途:其他。(注:该项资产属于上述“第三条”所述承包土地(99000平方米)范围内房屋构筑物)根据上述“第三条”所述,未将该项资产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仔细阅读并全部接受挂牌公告的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本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同意遵守或接受公告中包括但不限于“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列明的规定要求。 7、其他详情请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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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城市建设外资开发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 | |||||
法定代表人 | 付国华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咨询服务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0421-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250454-4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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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6.81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5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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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为境内注册,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信托、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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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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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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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市城市建设外资开发公司
- 企业规模:3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中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7846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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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需为境内注册,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 人。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且成立时间 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信托、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