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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唐山曹妃甸混凝土有限公司32%股权转让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河北/唐山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挂牌日期:   2009-12-15 至 2010-01-1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唐山曹妃甸混凝土有限公司32%股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2日17:00时。

  联系电话:0311-87015829、87015838

  联系人:赵玉红

  附件: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唐山曹妃甸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股权结构: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唐山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出资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曹妃甸公司位于曹妃甸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刘永东;曹妃甸公司经营范围:水泥混凝土、水泥预制构件、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建材制品的制造、销售;水泥及沥青混凝土施工;水泥、沥青混凝土相关设备租赁、水泥、沥青混凝土专项试验检测。

  2、转让方情况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8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20886;住所: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法定代表人:张增光;注册资本121,277.06万元;经营范围: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货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从事水泥用灰岩的开采、石灰石销售。

  二、股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唐山市国资委于2009年9月22日(国资产字[2009]244号)批复,同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转让所持曹妃甸公司32%的股权。

  2009年8月15日,经曹妃甸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国有股权转让程序,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所持曹妃甸公司32%的股权,股东方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三、财务指标及评估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唐山曹妃甸混凝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1,933,046.09元,负债总额为35,865,517.16元,所有者权益为36,067,528.93元。

  唐山中元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曹妃甸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唐山中元诚信海评报字[2009]第33号),以200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曹妃甸公司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为7,232.15万元,负债合计3,586.55万元,净资产合计为3,645.60万元。

  四、职工安置情况

  唐山曹妃甸混凝土有限公司现有在册职工111人。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五、国有净资产处置

  (一)转让方式

  按照国有股权转让有关政策公开挂牌转让,广泛征集受让方,并由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实施。在报名期间,如果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如果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转让底价

  本次股权转让底价为1,167万元。

  (三)受让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法人均可报名受让曹妃甸公司的国有股权,并接受如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本达到或超过2亿元人民币。

  2、受让方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的企业。

  3、保证成交时,按照成交价格将32%股权的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4、具备向唐山曹妃甸混凝土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1亿元人民币担保进行融资的能力。

  5、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向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1167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不计利息)。

  6、资产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唐山曹妃甸混凝土有限公司产生的收益的32%归转让方所有。

  7、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四)转让价款支付

  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汇入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六、债权债务处理

  股权转让前曹妃甸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按相应比例承继。

  七、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单位应当在本公告确定的公告期限内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文件材料,由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登记。

  2.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对登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

  3.意向受让方有权向曹妃甸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查询了解曹妃甸公司的相关资料和情况。

  八、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

  1.股权受让条件要求的所有资料;

  2、《受让意向登记表》;

  3、意向受让方认同受让条件的承诺函;

  4、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等)、近二年经审计的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等)及附注、企业最近两年的纳税记录和资信证明等相关材料;

  5、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同意收购唐山曹妃甸混凝土有限公司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6、意向受让方对受让该项目的企业发展规划;意向受让方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陈述和承诺;良好商业信用的陈述和承诺。

  7、产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它材料。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赵玉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311-87015829、8701583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