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邢台新兴通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9%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73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河北/邢台 | 所属行业: | 煤炭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3-09-27 至 2013-10-2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邢台新兴通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市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666号F141) | |||||
法定代表人 | 臧立勇 | |||||
成立时间 | 2012-11-1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煤炭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05654302-0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煤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建筑材料、耐火材料、冶金辅助材料生产和销售;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矿业、工业、商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未获许可前不得经营)。 | |||||
职工人数 | 1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 49% | ||||
2 |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物测地质队 | 30% | ||||
3 | 北京恒泰汇信投资有限公司 | 21%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000 | 0 | 5000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8-31 | 0 | 0 | 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8667.33 | 13667.33 | 5000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9-23 | |||||
评估基准日 | 2012-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5000 | 5000 | ||||
负债总计(万元) | 0 | 0 | ||||
净 资 产(万元) | 5000 | 50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450(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详细情况参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明忠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8873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
所属行业 | 黑色金属冶炼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557229-1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5572291 | |||||
批准单位名称 |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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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45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435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到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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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5年以上的内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净资产不低于挂牌价格,并提供挂牌公告期间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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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35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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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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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3 人
- 负责部门: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潘昕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815136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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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5年以上的内资 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 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净资产 不低于挂牌价格,并提供挂牌公告期间不低于挂牌价格的 银行存款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