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河北 | 所属行业: | 煤炭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3-05-08 至 2013-06-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李建一
成立时间 1994-09-0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组织机构代码 60134837-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承办、组织国际、国内各类会议、论坛、比赛及展览活动,组织国内外商务考察、培训活动,从事旅游、娱乐、康体健身、商业、酒店及相关配套服务,接待文艺演出、文化交流活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10日)(特行证有效期以公安部门核定为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以市文化部门核定为准)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11日)
职工人数 218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信国安集团公司 90%
2 香河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 5%
3 上海三利实业有限公司 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575.7 -1882.04 -1798.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41515.69 746027.76 -204512.08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2-28 1991.03 -2310.84 -2297.2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29387.02 666091.24 -36704.2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4-12
评估基准日 2012-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34756.88 733917.67
负债总计(万元) 736784.88 736784.88
净 资 产(万元) -202027.99 -2867.2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3.360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部分资产存在产权瑕疵,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部分车辆存在权属瑕疵,部分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及存在权属瑕疵。
2、标的企业纳入评估范围的大部分资产均设置了抵押担保。其中,股东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5.4亿元人民币,农业银行总行多次借款共计15亿元人民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多次借款共计11亿元人民币,上述全部借款抵押物均为标的企业名下多套房产、多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3、标的企业尚欠股东中信国安集团公司欠款约人民币6,809,224,394.92元,并且根据标的公司于2012年10月8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在中信国安集团公司担任标的企业控股股东期间,标的企业的利润应优先偿还上述欠款。
4、标的企业相关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5、标的企业2012年度审计工作于2013年3月开始,目前尚未完成审计工作,所披露的审计数据均出自标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三利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上海市[310000]市辖区[310100]浦东新区[310115]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北塔26层N008室
法定代表人 张连生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纺织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3221596-X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288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60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接受标的企业原公司章程中的规定。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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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上海三利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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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 合法注 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 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在挂牌期间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3、标的企业为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在通过此次股权 转让引进新的股东,深化经营实现与国际接轨,意向受让 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所在的集团公司需具有文化交流活 动,承办、组织展览活动等与标的企业具有相似性的经营 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 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 到 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