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一渡新新小镇I-94、I-105住宅用途房地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8BJ1000082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河北/保定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8-01-11 至 2018-02-0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资产情况 | ||||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一渡新新小镇I-94、I-105 | ||
房产证号 | 无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房地产进场交易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3、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4)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房产无法完成过户的,其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且该最终受让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20%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5)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但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4、若转让标的以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应按照北交所协议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若转让标的以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应按照成交价的5%支付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挂牌转让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有权到实地查看房屋现状,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现场看房联系人:杜春苓,联系电话: 15210306907 。 2.本转让标的为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一渡新新小镇I-94、I-105住宅用途房地产,尚未装修,暂无人居住。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YD-1-0170、YD-1-0177),I-94幢建筑面积为419.96平方米,I-105幢建筑面积为514.32平方米。两幢房子均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书,转让方会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300.00 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时前(实际到账为准)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三、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四、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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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信息 | ||||
相关附件材料 | ||||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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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GR2018BJ1000082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杜春苓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521030690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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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