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保定乐凯数码影像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涂布生产线设备)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4BJ1000584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河北/保定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4-07-17 至 2014-07-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机
械 设 备 |
名 称 | 涂布生产线设备 | 所在地 | 河北省保定市 |
规格型号 | 具体详见《交易资产明细表》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23.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若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报价低于挂牌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及《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以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的;(6)北交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实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保定乐凯数码影像有限公司拥有的涂布生产线设备等相关资产,具体参见《交易资产明细表》及《资产评估报告书》,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23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3、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并自行负责将转让标的进行拆除并全部搬运出目前存放地。 4、自《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设备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清理安全及保卫、消防、现场管理等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标的资产转让均严格以现状交易,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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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保定乐凯数码影像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轻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孔笑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39688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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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 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 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实力。 3、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