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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玉田县燕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河北/唐山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0-18 至 2011-11-24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玉田县燕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城内周庄 成立时间 2000-12-12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137.430000万元 地理位置 河北 权证编号 玉田国用(2001)字第010-011号 目前用途 液化气站 土地面积 6218.2 平方米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地华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8-22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土地使用权 45.860000万元 137.430000万元 资产总计 45.860000万元 137.430000万元 净资产 45.860000万元 137.4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7.43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玉田县燕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由于未按时办理年检手续于2007年12月22日被玉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2009年7月13日玉田县燕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玉田县燕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清算组于2010年1月26日向玉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备案。清算组负责此次资产的处置。 2、国有土地使用证011号(2.94亩)在2006年丢失。由于玉田县燕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至今没有办理该土地证的补办手续。 3、此次转让标的的土地不存在抵押权、担保权、地役权、租赁权等他项权利。 4、此次转让标的的地上建筑物为简易危房没有权证,压力容器和充装设备使用合格证超期未捡全部作废,年久失修无法使用由转让方拆除。 5、此次转让标的的土地,其中部分土地(一亩左右)被邻居擅自占用,存在纠纷。由此产生的纠纷、法律义务和责任一并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承担。 6、权证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转让方玉田县燕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由于未按时办理年检手续于2007年12月22日被玉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2009年7月13日玉田县燕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玉田县燕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清算组于2010年1月26日向玉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备案。清算组负责此次资产的处置。 2、国有土地使用证011号(2.94亩)在2006年丢失。由于玉田县燕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至今没有办理该土地证的补办手续。 3、此次转让标的的土地不存在抵押权、担保权、地役权、租赁权等他项权利。 4、此次转让标的的地上建筑物为简易危房没有权证,压力容器和充装设备使用合格证超期未捡全部作废,年久失修无法使用由转让方拆除。 5、此次转让标的的土地,其中部分土地(一亩左右)被邻居擅自占用,存在纠纷。由此产生的纠纷、法律义务和责任一并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37.43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须书面承诺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追究转让方的相关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41.229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受让.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合法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注 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意向 受让方提交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准); 2.由于该资产涉及的土地用途为液化气站,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燃气经 营许可证;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1.229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玉田县燕庆液化石油气有限公 司 注册地(住所) 城内周庄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 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