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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邢台市印染厂产权转让及征集意向受让方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河北/邢台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挂牌日期:   2010-02-25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邢台市印染厂始建于1979年,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位于邢台市东关街94号,法定代表人成志忠,注册资本金1537万元。企业在册职工544人,离退休职工113人。主要产品为涤棉混纺印染织物、纯棉印染织物和丝绸染整织物,企业资产于1994年1月整体对外租赁经营。邢台市印染厂劳动服务公司成立于1986年,位于邢台市东关外,法人代表吕玉山,属集体企业。主营日用百货、手工印花、服装加工、电工器材、布匹等项目。

  截止2009年6月30日,邢台市印染厂账面资产总额2448.22万元(含土地使用权帐面值),负债4749.04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301.82万元。邢台市印染服厂劳动务公司账面资产总额17.37万元,负债50.34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2.97万元。

  邢台市印染厂近三年经营情况:

  2006年:收入126万元,利润-108万元;

  2007年:收入127万元,利润-166万元;

  2008年:收入128万元,利润-102万元;

  二、转让标的构成

  邢台市印染厂产权(包括邢台市印染厂劳动服务公司产权)。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2007年4月23日,市政府国资委以邢国资企改〔2007〕48号文件批准邢台市印染厂改制(产权转让)。

  2009年7月9日,邢台市印染厂厂长办公会形成决议,实施企业改制(产权转让)。

  2009年7月15日,《邢台市印染厂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邢台市印染厂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010年2月8日,邢台市政府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邢台市印染厂产权转让及征集意向受让方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四、资产评估情况

  在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的基础上,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河北太行联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邢台市印染厂和邢台市印染厂劳动服务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经市政府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邢台市印染厂资产总额3855.87万元(含土地账面价值),负债总额4361.92万元,净资产-506.05万元。邢台市印染厂劳动服务公司资产总额11.66万元,负债总额48.73万元,净资产-37.07万元。

  邢台市印染厂(含邢台市印染厂劳动服务公司)资产总额3867.53万元(含土地账面价值),负债总额4410.65万元,净资产-543.12万元。

  扣除记入企业负债的职工安置方案中拖欠职工工资、集资款等相关费用,应调减负债1.45万元。扣除土地使用权帐面价值,应调减资产320.71万元。调整后,邢台市印染厂(包括邢台市印染厂劳动服务公司)可转让的资产总额3546.82万元,负债4409.20万元,净资产-862.38万元。

  邢台市印染厂占用国有划拨土地一宗,由于多种原因,未办理土地证。位于邢台市东关街94号,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87.5亩,经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和市国资委测算,每亩按38.5万元进行估价,土地价值3368.75万元。鉴于邢台市印染厂占用土地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在此次国有产权转让中,首先按工业用地出让给邢台市印染厂,待本次产权交易完成后,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本次产权转让的受让方,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五、职工安置情况

  邢台市印染厂职工总数657人,其中在职职工544人,离退休职工113人。在职职工中固定工268人,合同制职工276人。2009年7月15日,经邢台市印染厂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安置方案。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企业改制和破产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邢政〔2007〕18号)文件的规定,需支付职工的安置费、补偿金及拖欠职工工资等有关费用,依据邢台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进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快市属工业企业改革和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方案》(〔2009〕1号)、《关于实行集中办公加快市属工业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2009〕2号)精神,经专项审计,按规定已支付完毕(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复为准)。

  六、债权债务处理

  邢台市印染厂改制成新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方案、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披露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按转让条件的约定,由本次产权转让的受让方承继。

  七、转让底价、转让方式和收入处置(一)转让底价

  综合考虑企业基本情况、资产评估结果、土地测算应交纳出让金结果、企业商誉等因素,确定转让底价为2600万元。(二)转让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邢台市印染厂产权转让委托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征集意向受让方。合格意向受让方为一个时,转为场内协议转让方式;合格意向受让方为两个以上时,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转让。(三)转让收入处置

  转让收入用于下列支出:

  1、用于支付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邢台市印染厂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

  2、用于支付与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有关的国有产权人(出让方)应支付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中介费用;

  3、用于支付桥东区政府补办土地证等补偿款650万元。支出上述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产权转让收益,上缴市财政。

  八、受让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应是合法注册有效存续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信誉良好,管理规范。(二)报名时需向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2600万元(不计利息),成交后转为受让价款。具有合法可靠的资金来源和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三)承继邢台市印染厂全部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或有负债),报名时出具全部承继邢台市印染厂全部债务、或有负债的承诺书。(四)同意接受邢台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不合格的,自动取消受让资格。(五)本次产权转让的受让方承担本方案说明的土地出让风险及企业资产租赁风险。(六)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受让方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等税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本次产权转让的受让方承担。

  九、其他事项(一)邢台市印染厂(包括邢台市印染厂劳动服务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新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日,国有净资产变动数额的确定,由市政府国资委和受让方共同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由市国资委确认。经确认的原企业净资产增加额由市政府国资委收回,原企业净资产减少额由受让方承担。(二)土地有关情况说明

  邢台市印染厂占地共三块合计133.312亩,其中生产区占地107.332亩,西生活区占地17.2亩,东生活区占地8.78亩,上述土地未办土地证,具体情况及原因详见市国资委邢国资呈〔2009〕86号文件。经邢台市桥东区政府、市国资委、市印染厂、大梁庄乡政府、辛庄居委会多次沟通初步达成如下解决意见:

  1、桥东区政府负责提供邢台市印染厂补办土地证的全部手续,补偿桥东区政府650万元。

  2、在不影响市邢台市印染厂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在保证厂区占地面积不少于87.5亩的前提下,从厂区北部(锅炉房麻石除尘器北面)划出不超过19.8亩土地给辛庄社区居委会,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由辛庄社区居委会给市印染厂适当经济补偿。

  3、土管部门对邢台市印染厂土地按84年以前历史遗留问题补办土地证。

  本次转让时按87.5亩土地进行测算,该部分土地尚未划界和办理土地证,土地现状见上述说明。本次产权转让受让方依据邢国资呈〔2009〕86号文件享有邢台市印染厂享有的土地权利、附着物补偿权利及相关义务,承担土地出让相关风险和费用。(三)企业资产租赁情况

  1994年1月3日,邢台市印染厂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装备研究所科技开发部、石家庄市轻工科学技术研究所签订《财产租赁合同》,印染厂将企业资产租赁给承租方,除资产租赁外还涉及人员,具体内容见合同。

  1998年11月9日,邢台市印染厂与石家庄市轻工科学技术研究所签订《财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具体内容见补充协议。

  1998年11月11日,邢台市印染厂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装备研究所签订《关于变更合作租赁(邢台市印染厂)关系协议书》,前述《财产租赁合同》合同主体承租方变更为石家庄市轻工科学技术研究所,该协议还涉及其他变更内容,具体见协议。

  本次产权转让时,依据合同约定,租赁已到期,但承租方尚未搬出。本次产权受让方承继前述合同中邢台市印染厂享有的权利、义务及合同风险。

  十、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

  1、受让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资料;

  2、《受让意向登记表》;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

  4、企业简介,包括:(1)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2)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3)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5、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

  6、企业同意受让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7、企业认同受让条件的承诺书。

  8、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登记时间:2010年2月22日至2010年3月19日17:00时

  报名地点: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办事处

  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中兴东大街220号)

  联系电话:0319-3861290

  联系人:陈岩

  网 址:www.xtcqw.cn www.hbcqw.org.cn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邢台市印染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办事处
  • 联系人:陈岩
  • 地址: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中兴东大街220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319-386129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