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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廊坊中冶寰泰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27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河北/廊坊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11-26 至 2012-12-2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廊坊中冶寰泰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1号) 
法定代表人 郑绍明 
成立时间 2009-08-2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69465202-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对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旅游、工程咨询、监理、农业、商业、机械、电子、塑料、建材、仓储业的投资。 
职工人数 2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寰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68.34%
2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30%
3 上海银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6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17.65  -1017.5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359.4  7.27  10352.13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758.25  -758.8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994.58  548.2  10446.3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02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0359.4  11812.04 
负债总计(万元) 7.27  7.27 
净 资 产(万元) 10352.13  11804.7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401.86275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河北福山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目前实际缴纳为11800万元。其中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0万元,实缴出资5400万元,剩余出资3600万元,最晚于2013年9月1日之前缴纳。寰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502万元,实缴出资5902万元,剩余出资14600万元最晚于2013年9月1日之前缴纳。
2、股东寰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承诺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并按章程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剩余出资,在未履行完出资义务前,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权利(表决权、分红权等),如在约定时间未履行出资义务,则承诺按实缴比例进行工商变更。
3、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为5400万元,实缴出资占标的企业实收资本的45.76%,对应评估值为5401.863万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河北省[130000]唐山市[130200]丰润区[130208]唐山丰润区幸福道1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玉龙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384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476107-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948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40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108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 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继续履行按章程约定的时间缴足出资的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此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8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2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德和永道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的企 业法人; 2、此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