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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唐山冀北电力检修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河北/唐山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2-06 至 2012-01-03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受唐山发电总厂新区热电厂委托,唐山冀北电力检修有限公司100%股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11年12月6日至2012年1月3日17:00时。
联系人:于晓冬
联系电话:0311-87015829/38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产权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唐山冀北电力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北检修公司”)现为唐山发电总厂新区热电厂全资子公司,始建于1994年,其前身为陡河电厂冀东电力检修公司第四分公司。为适应快速发展的电力检修市场需求,在2003年年初开始单独运作,于2005年8月1日完成注册(名称即为唐山冀北电力检修有限公司)和机制转变。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552.42万元(壹仟伍佰伍拾贰万肆仟贰佰元),其中,唐山发电总厂新区热电厂出资105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7.80%;唐山新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32%;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88%。由于唐山新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唐山发电总厂新区热电厂全资子公司,已委托唐山发电总厂新区热电厂处理股权转让事宜。
冀北检修公司位于丰润区林荫东路39号(“新区热电厂”院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21000013503;法定代表人:李金;主营发电厂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唐山发电总厂新区热电厂(以下简称新区热电厂)是1976年唐山震后恢复建设中国家投资兴建的热电联产国有发电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00100002680;住所:唐山丰润区林荫东路;法定代表人:李金;注册资金:壹亿伍仟叁佰捌拾伍万元;主营火力发电、蒸汽、热水生产销售。
二、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2011年12月2日,经新区热电厂厂务会决议,拟面向社会公开整体出售冀北检修公司100%股权,并于2011年12月2日向唐山市国资委提交了请示。经国资产字[2011]365号文件批准,唐山市国资委同意新区热电厂面向社会公开整体出售冀北检修公司100%股权。
三、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河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10月31日,冀北检修公司账面资产总额956.69万元,负债493.99万元,净资产462.70万元。经唐山龙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冀北检修公司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10月31日,冀北检修公司总资产1025.60万元,负债493.99万元,净资产531.61万元。
以上评估结果已由唐山市国资委备案。
四、股权转让
(一)转让形式:
冀北检修公司100%股权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后,按如下程序确定受让方,并组织受让方与新区热电厂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1.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2.若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本次转让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转让底价:
依据资产评估结果,并考虑冀北检修公司资产评估基准日至实施股权转让之日期间的收益情况及其它因素,确定本次转让底价为531.61万元。
(三)转让条件:
拟受让冀北检修公司100%股权的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具备安置1216名职工的能力。
5.具备适时向冀北检修公司增资或提供担保进行融资的能力。
6.具备从事电力生产及能源化工生产的经验,在电力行业中有一定知名度。
7.转让价款在签订转让合同十五日内一次性将受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8.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1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已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受让方对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企业情况已全面调查和了解。
9.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按相关规定承担。
针对以上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以下材料:
1.转让条件要求的所有资料;
2.《受让意向登记表》;
3.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4.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单程等;
5.企业简介,包括:
(1)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
(2)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
(3)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6.企业同意收购新区热电厂整体出售的冀北检修公司100%股权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
7.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的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8.意向受让方若为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多人联合报名时须提交委托书),个人简历,不少于600万支付能力的个人财产,并提供相应的财产证明。
9、意向受让方须知: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四)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以现金形式在成交后十五日内向转让方一次付清。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唐山发电总厂新区热电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于晓冬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311-87015829/3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