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商7幢房地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河北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3-04-09 至 2013-05-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
房产证号 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C4934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8361.62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房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商7幢1-202
房产证号 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C5017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5983.6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房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商7幢1-101
房产证号 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C5016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4592.35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
地
坐落位置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南
土地证号 廊开国用(2012)第012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4610.75
用 途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北京电视台台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1]年第二期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366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转让底价应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按时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以及未及时付清成交价款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方房产为: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商7幢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8937.66平方米,土地面积4610.75平方米。 2、标的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3、转让房产情况:第三层(设计用途:商场)建筑面积3295.71平方米;第四层(设计用途:餐饮)建筑面积3026.31平方米;第五层(设计用途:办公)2039.6平方米;负一层(设计用途:超市)建筑面积4592.35平方米;负二层(设计用途:车库)建筑面积5983.69平方米。其它内容请详见评估报告。 4、本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为: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5%服务费;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取3%服务费;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2%服务费。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
房产证号 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C4934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8361.62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房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商7幢1-202
房产证号 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C5017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5983.6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房
屋
建
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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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商7幢1-101
房产证号 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C5016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4592.35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
地
坐落位置 廊坊开发区耀华道南
土地证号 廊开国用(2012)第012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4610.75
用 途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北京电视台台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1]年第二期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366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转让底价应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按时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以及未及时付清成交价款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方房产为:廊坊开发区耀华道阳光佳和小区商7幢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8937.66平方米,土地面积4610.75平方米。 2、标的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3、转让房产情况:第三层(设计用途:商场)建筑面积3295.71平方米;第四层(设计用途:餐饮)建筑面积3026.31平方米;第五层(设计用途:办公)2039.6平方米;负一层(设计用途:超市)建筑面积4592.35平方米;负二层(设计用途:车库)建筑面积5983.69平方米。其它内容请详见评估报告。 4、本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为: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5%服务费;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取3%服务费;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2%服务费。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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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市财政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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