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河北金方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19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河北/邢台 | 所属行业: | 建材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1-01-28 至 2011-10-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河北金方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迎新大街2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方 | |||||
成立时间 | 2006-12-2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9658357-0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按资质承揽建筑安装;钢结构制作;市政工程;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供热。 | |||||
职工人数 | 3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东星冶金新技术开发公司 | 20% | ||||
2 | 胡方 | 6% | ||||
3 | 杨万里 | 4.7% | ||||
4 | 张冬云 | 3.6% | ||||
5 | 张德玉 | 3.6% | ||||
6 | 冯金库 | 2.6% | ||||
7 | 范娟 | 2.6% | ||||
8 | 滕云飞 | 2.6% | ||||
9 | 管斌 | 2.6% | ||||
10 | 尹建朝 | 2.6%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78.23 | -0.42 | 0.3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53.88 | 253.17 | 300.71 | ||||
审计机构 | 沙河瑞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0-12-31 | 109.33 | -27.61 | -22.4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651.04 | 297.71 | 353.33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12-22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97.66 | 573.87 | ||||
负债总计(万元) | 222.73 | 222.73 | ||||
净 资 产(万元) | 274.94 | 351.1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0.22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于2010年7月22日召开股东会,决定各股东在2011年12月31日前按原有持股比例增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00万元;决定根据注册资本金的变化情况,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金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企业三级资质; 2、标的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接到沙河市人民法院传票。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制造厂向沙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标的企业向中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制造厂退回钢材214.926吨和废钢26.685吨,或者按照价格支付钢材总价为人民币127.832759万元。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东星冶金新技术开发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安外胜古庄二号 | |||||
法定代表人 | 邵波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90.1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冶金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78821-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0948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0.22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21万元的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照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人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已有效办理受让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非出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交易合同的;(4)签署交易合同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若成功受让将承接并履行2010年7月22日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中转让方做出的决定(具体内容参见“其他披露的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应依法成立并存续,且其需具备建筑类专业或其他与标的公司营业范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及聘任书)。 2、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其个人需拥有与标的公司营业范围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需提供相应证书及聘任书)。 3、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提供本项目挂牌期间开具的,额度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参与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1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中轻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房莹 | 联系电话 | 010-68396882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靓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02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陆艺 | 联系电话 | 010-66575636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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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东星冶金新技术开发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轻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房莹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39688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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