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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廊坊开发区新创商业储运有限公司9.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BJ1005587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河北/廊坊   所属行业:   仓储业
  挂牌日期:   2013-06-21 至 2013-07-17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廊坊开发区新创商业储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廊坊开发区翠青道) 
法定代表人 颜海滨 
成立时间 1999-05-2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18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仓储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580206-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仓储服务,肉类分割,食粮分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限经营的商品和项目除外) 
职工人数 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颜海滨 68.3%
2 北京华储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2.2%
3 北京华储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9.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5.07  0.49  -0.8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39.62  28.41  611.21 
审计机构 北京玖盛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4-30  11.63  -8.01  -9.0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29.95  25.04  604.9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德平达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5-07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39.62  647.82 
负债总计(万元) 28.41  28.41 
净 资 产(万元) 611.21  619.4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8.8439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玖盛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颜海滨  廊坊开发区新创商业储运有限公司  董事长  68.3% 9.5%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扩大自身股权。受让后将扩充公司业务,打造主体商业实体企业。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华储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A座518室 
法定代表人 贾胜龙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食品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1422692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9.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259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8.8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5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存在违规违约行为情形的,其竞价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非转让方原因,当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华储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5 人
  • 负责部门: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潘昕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815136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 录; 4、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