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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承德县富豪银矿有限公司32.52%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承德县富豪银矿有限公司32.52%股权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河北/承德   所属行业:   矿业
  挂牌日期:   2011-05-06 至 2011-05-2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承德县富豪银矿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磴上乡腾家店村) 
法定代表人周宏金 
成立时间2004-10-20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31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矿业 
组织机构代码768119164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银矿石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4.9)。一般经营项目:银矿石销售 
职工人数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周宏金67.48%
2中国黄金集团河北有限公司32.5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246.64 332.61 1914.03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3-31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64.91 354.91 131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02-17 
评估基准日2010-06-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823.23 1841.72 
负债总计(万元)56.08 55 
净 资 产(万元)767.15 1786.7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581.04134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承德永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未进行2010年度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栏目“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取自标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2、根据本项目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截止评估基准日,富豪银矿所有房产均在在建工程中核算,未转固定资产且未办理房产证;其面积是企业根据现场测量情况进行申报的,评估人员进行了抽查核实后以企业申报面积进行评估。未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有可能与申报面积不一致,本项目以标的企业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3、根据标的企业2010年6月30日审计报告的说明,标的企业自2004年10月20日成立始终在筹建中,2009年至今未经营,并多次转股;账簿建立不全,不能及时对账,明细账记录不明细,大量白条入账,且没有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各明细科目划分不清,自行调账缺乏相关证明资料;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其他应披露事项详见标的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黄金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河北省[130000]石家庄市[130100]市辖区[130101]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22号开元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志山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5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稀有及贵色金属冶炼 
组织机构代码69758780-8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32.5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2.5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01625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581.05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不能成交的,出现以下情形,应将所缴纳的全额保证金转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此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74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黄金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德和永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此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