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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厂区西侧房地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河北/保定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2-12-03 至 2013-01-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坐落位置 乐凯南大街6号30-12号厂房 
房产证号 保定市房权证字第U201201756号  目前用途 工业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355.88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乐凯南大街6号7号线厂房 
房产证号 保定市房权证字第U201000630号  目前用途 工业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5098.45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新市区乐凯大街 
土地证号 保定市国用(2003)字第1306003368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5347 
用 途 工业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新市区乐凯大街 
土地证号 保定市国用(2012)字第130600006235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28567 
用 途 工业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新市区乐凯大街 
土地证号 保定市国用(2012)字第130600006235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1388 
用 途 工业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的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挂牌价格的30%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2、本项目转让标的涉及的资产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转让方不保证本项目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如下事项:成为受让方后①承诺继续履行转让方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乐凯华源工贸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负责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乐凯华源工贸有限公司协商,对剩余租期进行赔偿;②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北交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并同意将上述内容写入《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中;③转、受让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转让标的产权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交纳金额 1385.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6: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北京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在扣除北交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二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③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情形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或相关要约的。 
处置方法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返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 境内企 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 能 力(须提供在挂牌期间内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 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 用。 4、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受让。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交易拟转让的标的资产 包括房屋建筑物两幢,其中,一幢为坐落在乐凯南大街6 号的7号线厂房,证号为保定市房权证字第U201000630 号,建筑面积5098.45平方米;另一幢为坐落在乐凯南大 街6号的30-12号厂房, 证号为保定市房权证字第 U201201756号,建筑面积355.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三宗,三宗土地均坐落在新市区乐凯大街,面积分别为 11388平方米、28567平方米、15347平方米,转让方以 出让方式取得,其中,前两宗土地登记在保定市国用 (2012)第1306000062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为上 述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的一部分,但 是,保定市国土规划测量所为该两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 具了《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附:中国乐凯胶片集 团公司转让宗地界址图),报告编号分别为:2012-324- 1、2012-324-2,第三宗土地登记在保定市国用 (2003)字第130600336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亦为 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的一部分,保 定市国土规划测量所亦为该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具了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附: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 司转让宗地界址图),报告编号分别为:2012-324-3。 另外,本次交易拟转让的证号为保定市房权证字第 U201000630号的建筑物位于拟转让的使用权面积为 11388平方米的土地上面,证号为保定市房权证字第 U201201756号的建筑物位于拟转让的使用权面积为 15347平方米的土地上面。2、转让方就本次交易涉及的 三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委托保定市国土规划测量所分别 出具了《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但是,未分别办理 三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手续;另外,本次交易拟 转让的证号为保定市房权证字第U201000630号的建筑物 的房权证为土地出让前办理的,权证登记的土地状况为国 有划拨,转让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后,未办理该产权的变 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成功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予以办 理,特提请投资者注意,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3、转让 方就其拥有的转让标的资产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保 定乐凯华源工贸有限公司已经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已置 北交所备查),将本次转让的两处房产分别出租给乐凯胶 片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乐凯华源工贸有限公司。转让方已 于2012年11月13日就将其拥有的房地产转让事宜告知两 个承租人,保定乐凯华源工贸有限公司放弃对本项目转让 标的涉及的租赁资产的优先购买权,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 司保留对本项目转让标的涉及的租赁资产的优先购买权。 特提请投资者注意,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带 来的各种风险和责任。4、转让方的转让标的资产位于转 让方厂区内部(西侧),没有独立出入口,意向受让方成 功受让后,须自行与转让方协商解决出入事宜。特提请投 资者注意,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各种 风险和责任。5、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