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保定风帆美新蓄电池隔板制造有限公司42%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326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河北/保定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12-13 至 2013-01-0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保定风帆美新蓄电池隔板制造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河北省保定市隆兴西路2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宝生 | |||||
成立时间 | 2000-03-06 | |||||
注册资本(万元) | 美元 1797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161696-4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设计、生产蓄电池隔板及滤膜产品,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 |||||
职工人数 | 22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2% | ||||
2 | 江森自控亚洲控股有限公司(香港) | 40% | ||||
3 | 英国瑞星集团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 | 18%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2149.65 | 1233.15 | 1057.9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1879.47 | 8046.5 | 13832.97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10-31 | 10850.38 | 362.78 | 329.0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4091.88 | 9929.86 | 14162.03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2-07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3440.3 | 25377.38 | ||||
负债总计(万元) | 9310.19 | 9310.19 | ||||
净 资 产(万元) | 14130.1 | 16067.1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748.219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河北润民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河北省[130000]保定市[130600]市辖区[130601]保定市富昌路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宝生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4208.2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594731-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2%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2%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446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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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748.219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3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并同意自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从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了保障标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标的企业签订为期三年且每年不低于500万平米蓄电池隔板及滤膜产品的《供销合同》。(《供销合同》于交易所备查)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在未来三年内保持现有管理层稳定,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保障现有退休和残疾职工的福利待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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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从事蓄电池生产销售行业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需提供2009年、2010年、2011年年度审计报告)。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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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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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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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22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755506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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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从事 蓄电池生产销售行业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注册资 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具有良 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需提供2009年、2010 年、2011年年度审计报告)。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 举牌;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