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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邢台新华物资有限公司5%国有股权转让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河北/邢台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09-10-12 至 2009-11-0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经邢台市新华书店批准,邢台县新华书店将持有的邢台新华物资有限公司5%国有股权在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受让方。欢迎有意者前来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2009年11月5日17:00时

  报名地点: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办事处

  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市中兴东大街220号)

  联系电话:0319-3861290

  联系人:陈岩

  网 址: www.xtcqw.cn www.hbcqw.cn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邢台新华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王京东。王京东出资475万元持有95%的股权,邢台县新华书店出资25万元持有5%股权。公司经营范围:煤炭、焦炭、铝材。

  二、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1、2009年7月10日,邢台新华物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2、2009年7月15日邢台县新华书店同意将持有的邢台新华物资有限公司5%国有股权公开转让。

  3、2009年7月22日,河北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关于同意邢台县新华书店5%国有股权转让的函》,批准邢台县新华书店将持有的邢台新华物资有限公司5%的国有股权进行转让。

  4、2009年7月28日邢台市新华书店批复同意此次国有股权转让。

  三、资产评估情况:

  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以200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邢台县新华书店委托邢台欣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邢台新华物资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结果为:总资产12909852.83元,负债总额8467448.95元,净资产4442403.88元。该评估结果已经邢台市新华书店核准(邢书字[2009] 22号)。

  四、标的转让的方式、数量及价格

  1、转让方式: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

  2、转让数量:本次转让标的为邢台县新华书店持有的邢台新华物资有限公司5%国有股权。

  3、转让价格:综合考虑企业基本情况和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转让底价为25万元。

  五、受让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的法人、自然人或自然人团体。

  2、受让方为自然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受让后能保证企业稳定和长远发展。

  3、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是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信誉良好,管理规范。

  4、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交易价款。

  5、报名时需向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不计利息)。

  6、受让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各项费用。

  7、在同等条件下,邢台新华物资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六、意向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

  1、受让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资料;

  2、《受让意向登记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等;

  4、企业简介,包括:

  (1)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

  (2)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

  (3)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5、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

  6、企业同意受让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7、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8、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邢台县新华书店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办事处
  • 联系人:陈岩
  • 地址: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市中兴东大街220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319-386129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