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河北/邢台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09-11-02 至 2009-11-2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受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委托,该公司所属的位于邢台市火车站广场10号的原邢台烟草大厦房地产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
欢迎有意者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09年10月30日至2009年11月26日17时
联系人:于晓冬
联系电话:0311-87015829/38
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转让位于邢台市火车站广场10号的原邢台烟草大厦房地产。该宗房地产归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邢市国用(2008)第D-45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房权证邢市字第148851号),此前,一直由公司原下属多元化经营企业——邢台烟草大厦(2008年12月已注销法律主体)用于酒店经营。现就该宗房地产转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方情况简介:
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成立于1983年,1986年上划为中央企业,现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代表为张玉华,注册地址为邢台市农药厂路5号,经营范围为卷烟批发。公司下设15个科室(中心),18个卷烟营销部,1个卷烟专卖店。
二、转让房地产情况简介:
1、周边环境:该宗房地产,位于邢台市桥东、桥西两区交界的中心地带,坐落于邢台火车站广场东侧,北临邢台长途汽车站,东与邢台古城接壤。毗邻区域内分布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等市县区多个党政军机关、以及市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学校和众多商贸企业。其所处环境可谓交通便利、商家云集,文化繁荣,实属邢台的政治、经济、交通、文化中心。
2、房地产状况:该宗房地产由宾馆主楼、办公楼、配电室及冷库、锅炉房四栋独立建筑物组成(占用土地面积为3365.6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属商业用地),建于1993年12月,设计用途为宾馆(邢台烟草大厦)经营及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8384.29平方米,其中:
(1)宾馆主楼为十层钢混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建筑面积6229.32平方米,配有八层八站三菱客用电梯和中央空调。原使用情况为:地下一层为中央空调等设备间和员工宿舍;地上一至二层为餐饮经营用房(包括大厅、雅间、操作间等);三至八层为客房,拥有70个房间(其中标准间53套,套间17套);九层为电梯设备间。
(2)办公楼为六层钢混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建筑面积1707.01平方米,配有四层四站三菱客用电梯和中央空调。原使用情况为:地下一层为储物间;地上一至四层为办公用房;五层为电梯设备间。
(3)配电室及冷库为一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53.54平方米。
(4)锅炉房为二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294.42平方米。
三、转让资产的批复、评估备案及转让底价:
该宗房地产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河北省公司所属3家单位资产有偿转让事项的批复》(中烟办[2008]27号)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关于邢台烟草大厦闲置资产有偿转让的批复》(中烟冀财〔2008〕21号)进行有偿转让。依照此批复,我公司委托北京市捷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宗房地产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报告已按规定报请中国烟草总公司备案。该宗房地产评估价值为2054.31万元(人民币),委托底价为2100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意向受让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年或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关于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不
计算利息)。
(2)意向受让方经竞价方式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标的物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但受让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则转为违约金,违约金一部分用于支付竞价的相关费用,另一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赔偿金。
(3)经公开转让程序未确定为受让人的,保证金返还受让人。
4、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标的物转让价款:
五、其他事项:
1、依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在公告有效期内如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取协议转让。协议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该意向受让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参照委托底价,并在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确定协议转让价;如果意向受让方为两家以上(包括两家),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在石家庄进行。
2、受让方负责办理资产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负责协助配合。与资产过户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于晓冬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311-87015829/3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