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河北/邢台 | 所属行业: | 纺织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0-02-25 至 2010-03-1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企业基本情况
邢台雪绒纺织厂始建于1985年,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企业位于邢台市碾子头村西,法定代表人陈东民,注册资本800万元。企业在册职工2261人,离退休职工46人。主营灯芯绒、纺织品、棉纱、纺织面料的制造、销售及运输。企业自2008年以来对外租赁经营。截止2009年9月30日,邢台雪绒纺织厂账面资产总额14149.61万元,负债14357.58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07.97万元。邢台雪绒纺织厂近三年经营情况:(单位:万元)
2006年:营业收入1703.70 利润 2.11
2007年:营业收入1055.81 利润 -591.82
2008年:营业收入156.49 利润 -14.15
二、企业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2007年11月12日,市政府国资委以邢国资企改〔2007〕134号文件批准邢台雪绒纺织厂实施改制(国有产权转让)。
2008年1月16日,《邢台雪绒纺织厂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2008年1月26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邢市劳办〔2008〕24号文件审核批准该方案。
2010年2月8日,邢台市政府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邢台雪绒纺织厂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三、资产评估情况
在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的基础上,以200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委托邢台华欣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邢台雪绒纺织厂进行了资产评估。经市政府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18646.37万元(含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负债总额15010.87万元,净资产3635.50万元。
邢台雪绒纺织厂占用工业出让用地一宗,面积51954平方米,位于邢台市高开区大梁庄乡朱庄村,委托河北华地不动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经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后的评估土地总地价为3043.98万元,计入资产总额,与其他资产一并处置。
扣除记入企业负债的职工安置方案中拖欠职工工资、欠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费用,应调减负债1856.44万元;扣除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调减资产909.02万元;评估基准日后,2009年12月29日,因邢台雪绒纺织厂与河北万丰建筑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邢台雪绒纺织厂位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58号(胶州大楼)1805室单元房拍卖,拍卖成交价246万元(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邢法执一字第06—3号),该房产评估报告中评估价值为207.87万元,应扣除原评估价值207.87万元,相应调减负债246万元;评估基准日后,邢台雪绒纺织厂因债务纠纷,部分车辆被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2009邢执一字第55号),扣除列入评估范围的被查封车辆评估值6.21万元,不在此次转让范围中,相应减少净资产6.21万元。调整后可转让的资产总额为20573.46万元,负债总额为12908.43万元,净资产7658.82万元。
四、职工安置情况
邢台雪绒纺织厂在册职工2261人,离退休职工46人。2008年1月16日,经邢台雪绒纺织厂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邢市劳办〔2008〕24号文件审核批准《邢台雪绒纺织厂职工安置方案》。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企业改制和破产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邢政[2007]18号)文件的规定,需支付职工的安置费、补偿金及拖欠职工工资等有关费用,依邢台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进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市属工业企业改革和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方案》([2009]1号)、《关于实行集中办公加快市属工业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2009]2号)精神,经专项审计,已按规定支付(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复为准)。
五、债权债务处理
邢台雪绒纺织厂改制成新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方案、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披露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按转让条件的约定,由本次产权转让的受让方承继。
六、国有产权转让
(一)转让形式
按照有关规定,邢台雪绒纺织厂国有产权转让委托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合格意向受让方为一个时,转为场内协议转让方式;合格意向受让方为两个以上时,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转让。(二)转让底价
综合考虑企业基本情况、资产评估结果、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企业商誉等因素,确定产权转让底价为11800万元。(三)转让收入处置
转让收入优先用于支付与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有关的国有产权人(出让方)应支付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中介费用,剩余部分作为产权转让收益上缴市财政。
七、转让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应是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信誉良好,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自然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报名时需向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不计利息),成交后转为受让价款。(三)具有合法可靠的资金来源和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在签订转让合同5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剩余价款。(四)承继邢台雪绒纺织厂全部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或有负债),在报名时出具承继邢台雪绒纺织厂全部债务、或有负债的承诺书。(五)同意接受邢台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不合格的,自动取消受让资格。(六)本次产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所涉及的受让方应缴纳的税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八、其他事项(一)评估基准日后,2009年12月29日,因邢台雪绒纺织厂与河北万丰建筑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邢台雪绒纺织厂位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58号(胶州大楼)1805室单元房拍卖,拍卖成交价246万元(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邢法执一字第06—3号)该房产评估报告中评估价值为207.87万元,本转让方案中对资产负债已做相应调整。(二)根据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邢执一字第55号,因企业与天津市万力特建筑钢品有限公司债务纠纷,邢台雪绒纺织厂部分车辆现被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本转让方案中对资产已做相应调整。(三)邢台雪绒纺织厂自评估基准日至新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日,国有净资产变动数额的确定,由市政府国资委和受让方共同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由市政府国资委确认。经确认的原企业净资产增加额由市政府国资委收回,原企业净资产减少额由受让方承担。九、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
1、受让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资料;
2、《产权受让意向登记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
4、企业简介,包括:(1)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2)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3)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5、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
6、企业同意受让该企业国有产权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7、企业认同受让条件的承诺书。
8、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登记时间:2010年2月22日至2010年3月19日17:00时报名地点: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办事处
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中兴东大街220号)联系电话:0319-3861290
联 系 人:陈岩
网 址:www.xtcqw.cn www.hbcqw.org.cn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邢台雪绒纺织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办事处
- 联系人:陈岩
- 地址: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中兴东大街220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319-386129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