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投邢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511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河北/邢台 | 所属行业: | 煤炭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0-02-02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国投邢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市桥东区辛庄南路) | |||||
法定代表人 | 张波 | |||||
成立时间 | 1998-07-1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725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煤炭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78869-5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煤炭开采;煤炭生产、加工;发电、供热、煤电热综合利用;粉煤灰制品加工、销售;(以上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煤炭许可证有效期到2010年7月1日)。 | |||||
职工人数 | 138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国投煤炭公司 | 58.7% | ||||
2 | 河北中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1.3%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8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4051.83 | 5766.35 | 4402.6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5962.08 | 17024.83 | 48937.25 | ||||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09-11-30 | 19301.43 | 2402.39 | -881.9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56181.67 | 23117.89 | 33063.7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9-18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66729.49 | 61645.99 | ||||
负债总计(万元) | 37082.66 | 36476.8 | ||||
净 资 产(万元) | 29646.83 | 25169.1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5169.19(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国投煤炭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15层 | |||||
法定代表人 | 张长友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
所属行业 | 煤炭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398-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8.7%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8.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764-3 |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河北中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河北省[130000]邢台市[130500]内丘县[130523]内丘县内临路5号(李家湾村西) | |||||
法定代表人 | 吴振清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63199-7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1.3%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1.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批准单位名称 | 河北中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6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受让国投煤炭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58.7%股权和河北中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41.3%股权。 2、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如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交纳不少于转让价款30%的首付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但必须提供有效担保手续,且必须在一年内付清)或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到北交所的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对标的企业的职工需按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使用,关于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可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查看。 5、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股东会决议、法律文件等披露的内容;递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上述有关文件披露的内容,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应具有煤炭行业经营管理的经验;受让方为法人机构的,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4、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出具金额不低于13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
交纳金额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李友军 | 联系电话 | 66579337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付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17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胡女士 | 联系电话 | 010-66295608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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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国投煤炭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联系人:李友军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57933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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