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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秦皇岛毅华塑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转让延期挂牌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项目融资
  所在地区:   河北/秦皇岛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08-04 至 2010-08-1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受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委托,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秦皇岛毅华塑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债权项目。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该项目本金余额42万元,利息15.59万元,本息合计57.59万元。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报名登记时间:2010年8月3日至2010年8月11日17:00。

  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7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长。

  联系人:高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1--87010803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3号(东方大厦20层)。经营范围: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

   二、债权资产转让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关于以挂牌方式处置秦皇岛毅华塑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项目的批复》(中东冀损[2010]2号)文件精神,同意秦皇岛毅华塑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项目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

   三、债权资产状况

   本次交易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挂牌处置秦皇岛毅华塑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项目,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本金余额42万元,利息15.59万元,本息合计57.59万元。上述债权由秦皇岛毅华塑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自身制袋车间656.31平方米厂房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

  四、债权资产处置

   (一)挂牌参考价

   挂牌参考价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批复底价50万元为准。

   (二)转让方式

   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以挂牌参考价进行协议转让;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转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本交易面向提交资格审查文件,通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和产权中心资格审查,且按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要求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并且交纳保密保证金的境内/外投资者;

  3、竞买人不得为下列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关联企业以及参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涉外投资人等;

  4、关于保证金的要求:(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向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挂牌底价30%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2)挂牌期满后如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债权转让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3)挂牌期满后如有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竞价转让,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4)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不退还相关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又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在摘牌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的;④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5、受让方承担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的各项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

  (四)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确定的公告期限内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由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登记;

  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与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对登记报名者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具体情况,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可委托中介机构对受让方进行企业诚信情况调查,受让方应主动配合接受调查;

  3、转让价款支付: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付清,汇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特此公告。

  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高先生 张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311--8701080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