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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河北/秦皇岛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挂牌日期:   2009-12-28 至 2010-01-2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整体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欢迎有意者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秦皇岛办事处咨询报名。

  报名登记时间:2009年12月24日至2010年1月21日

  咨询联系人:王友山 咨询电话:13903358790

  报名联系人:史学儒 祁东霞报名电话: 0335-3609409 3614181

  报名地址: 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秦皇岛办事处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成立于1984年4月,原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0年6月转为国有企业。公司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邵岭北701院内,注册资金665万元,主营业务为土木工程建筑、地下防水工程等。公司现有职工59人(包括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厂3名职工),其中:退休34人,内部退养3人,等退9人,自谋职业13人。

  经市事改办和市国资委批准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厂和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一并改制,秦皇岛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厂为市人防办下属企业,2004年注销,企业原有3名职工及资产债务由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承接。

  二、产权转让批准情况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以市纪(2009)69号、秦皇岛市国资委以秦国资政[2004]27号、秦皇岛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秦事改办[2007]11号对本次公开转让进行批复,并明确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厂和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一并改制。

  三、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为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含秦皇岛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厂)的全部国有产权。以2007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北京建和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建评报字(2008)第046号),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国有产权评估结果为:企业资产总额962.38万元,负债总额1987.25万元,净资产-1024.87万元。

  以上评估结果已经秦皇岛市财政局核准备案。鉴于该企业改制期间经营亏损,经秦皇岛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市纪(2009)69号)研究决定,对该企业不再进行重新评估,资产评估数额按照原备案数额确定。

  四、转让底价和转让方式

  1、鉴于该企业净资产为负数,经秦皇岛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市纪(2009)69号)批准,采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方法弥补职工安置费不足问题。该企业占地13.69亩(地下为人防指挥所),按原工业用地评估值436.46万元(31.89万元/亩),按居住用地评估增值1249.19万元,改制净资产为224.32万元。

  确定转让底价为531.54万元(经秦皇岛市劳动局、人事局和财政局审核的职工安置费及拖欠费用326.42万元,加上2007年12月向市财政局借的提前退休职工费用205.12万元,合计为531.54万元)。受让方需承担原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和或有负债及评估基准日2007年11月30日以后的全部损益。

  2、转让方式。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如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拍卖方式转让。

  3、价款支付。成交价款须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五、受让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产权转让。

  (一)企业法人的报名条件

  1、必须是建筑类企业法人,具有二级以上建筑资质。

  2、企业近三年建筑业绩优良,没有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2006-2008连续三年盈利;

  3、必须同意按照由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职工安置费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外增加的部分不得减少,现在岗职工不下岗,工资收入不降低;

  4、同意承接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改制基准日以后损益及新增职工安置费用。

  (二)、自然人的报名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企业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并具有良好的个人诚信;

  3、在建筑类企业从事经理等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管理经验,具备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必须同意按照由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职工安置费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外增加的部分不得减少,现在岗职工不下岗,工资收入不降低;

  5、同意承接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改制基准日以后损益及新增职工安置费用。

  (三)企业内部职工的报名条件

  受让代表需经企业职工大会或职代会推举,并符合自然人的报名条件。

  六、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筑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3、收购方案,其内容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2006-2008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且近三年连续盈利;

  (2)落实职工安置方案的具体办法和保证措施;

  (3)落实所承担债务和支付购买价款的实施方案;

  (4)改善经营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具体方案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4、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5、股份制公司、有限公司参加受让的须提交股东会决议原件;

  6、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参与受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7、出具同意按照由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职工安置费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外增加的部分不得减少,现在岗职工不下岗,工资收入不降低的承诺函;

  8、出具同意承接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全部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的承诺函;

  9、出具同意承接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改制基准日以后损益及新增职工安置费用的承诺函;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

  1、自然人身份证、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2、收购方案,其内容包括:

  (1)落实职工安置方案的具体办法和保证措施;

  (2)落实所承担债务和支付购买价款的实施方案;

  (3)改善经营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具体方案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3、出具同意按照由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职工安置费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外增加的部分不得减少,现在岗职工不下岗,工资收入不降低的承诺函;

  4、出具同意承接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全部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的承诺函;

  5、出具同意承接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改制基准日以后损益及新增职工安置费用的承诺函;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企业内部职工报名须提供

  企业内部职工参与受让,按自然人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另外还须提交职工大会或职代会推荐受让代表的推举函原件。

  七、报名方式及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秦皇岛办事处报名,领取《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产权转让报名须知》和《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产权转让说明书》,交纳保证金200万元(以汇票和支票形式交付的,登记截止时须入账)。报名者在交纳保证金后,方可查询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的详细材料(包括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秦皇岛办事处备查的企业审计、评估报告及企业其它相关资料原件,但不允许复印带出)。

  2、报名者在公告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报名须知》的要求提交各种材料。

  3、受让方如未按规定时间支付转让价款,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15日内无息返还。

  八、管理层受让情况

  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张玉昆拟联合企业内部职工共同受让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整体国有产权。受让代表明确表示,只和职工一起组成联合受让方,不以其他形式参与受让,并承诺不改变原企业主营业务,不对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九、重大披露事项

  (一)2009年7月16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市纪(2009)69号)同意按照建评报字(2008)第04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产权交易,不再重新评估。

  (二)经秦皇岛弘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7年12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累计经营亏损282.22万元,市纪(2009)69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由受让方承接。

  (三)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所欠东方资产经营公司的169.15万元债务已于2009年10月以15万元偿还,该笔债务在确定转让底价时已从资产中抵扣,鉴于受让方须承接评估基准日2007年11月30日后的经营亏损282.22万元,因此该笔债务不再需受让方偿付,本次转让底价不作调整。

  (四)二次审计截止日2009年3月31日至产权转让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企业经营损益由受让方承接。

  (五)改制基准日后新增的职工安置费由受让方承担。

  (六)计入改制资产的13.69亩土地,地下为市人防指挥部,从战备保密性出发,受让方在对该块土地开发前,须征得秦皇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同意。土地开发由受让方自行办理,高于评估值(123.12万元/亩)部分的收益上缴财政。

  (七)因与自然人的经济纠纷,13.69亩土地被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保全,一审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败诉,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已上诉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正在进行中。

  (八)具体情况见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国有产权转让报名须知、产权转让说明书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秦皇岛市人防建筑工程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王友山
  • 地址: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秦皇岛办事处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0335879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