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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5.67%股权转让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河北/唐山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04-06 至 2010-04-2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唐山市曹妃甸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5.67%股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10年3月29日至2010年4月26日17:00时。

  联系电话:0311-87015829、87015838

  联系人:张鸥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唐山市曹妃甸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供水公司”)于2003年5月28日工商注册成立,曹妃甸供水公司股东名称、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河北省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6857万元,持股比例62.67%,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1000万元,持股比例25.67%,唐山市陡河水库管理处5000万元,持股比例11.67%。

  目前曹妃甸供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原水的调引和供应与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公司客户主要面向曹妃甸工业区的钢铁企业:包括首钢精品钢生产基地等。港口企业:包括矿石码头、原油码头、煤码头、LNG码头等。电力企业:包括华润电力等。装备制造业:包括二十二冶等。其他产业如化工行业等;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也呈现增加趋势。

  2.转让方情况

  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2003年7月由唐山市政府出资成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00000013043;住所: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路99号;法定代表人:肖克勤;注册资金:186000万元;经营范围:城市建设融资、招商引资、承揽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政府代建项目工程建设,经营城市资产。

  二、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2009年11月20日,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召开中层以上领导会议,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向社会公开出让所持曹妃甸供水公司25.67%股权。

  2.2009年11月25日,曹妃甸供水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向唐山市国资委作出《关于转让曹妃甸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25.67%股权的请示》(唐城投函[2009]136号)。

  3.2009年12月8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字[2009]321号)《关于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曹妃甸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25.67%股权的批复》,同意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转让所持曹妃甸供水公司25.67%的股权。

  4.2010年1月31日,曹妃甸供水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国有股权转让程序,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所持曹妃甸供水公司股权的25.67%的股权,股东河北省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和唐山市陡河水库管理处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评估核准及备案情况

  根据唐山中元精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曹妃甸供水公司的审计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0月31日,曹妃甸供水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80,709.97万元,负债合计38,520.28万元,净资产合计为42,189.69万元。经唐山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曹妃甸供水公司的资产评估(唐天华评字(2009)034号),净资产价值为59,454.35万元。评估基准日2009年10月31日。该评估结果已报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备案编号[2010]6号。

  四、职工安置情况

  曹妃甸供水公司现有在册职工67人。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五、转让方式及标的挂牌价格

  (一)转让方式

  按照国有股权转让有关政策公开挂牌转让,广泛征集受让方,并由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实施。在报名期间,如果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如果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通过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挂牌价格

  本次挂牌价为人民币15265万元。

  六、受让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法人均可报名受让曹妃甸供水公司的国有股权,并接受如下条件:

  1、受让方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的公司,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到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汇入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4、曹妃甸供水公司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情况已纳入本次净资产评估范围,并已作为确定该标的转让价格的依据之一。股权评估基准日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前,若曹妃甸供水公司因正常开展公司业务而新增的债权、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按相应比例承继。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单位应当在本公告确定的公告期限内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文件材料,由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登记。

  2.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对登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

  3.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有权向曹妃甸供水公司、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查询了解曹妃甸供水公司的相关资料和情况。

  八、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

  1.股权受让条件要求的所有资料;

  2.《受让意向登记表》;

  3.意向受让方认同受让条件的承诺函;

  4.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等)、近二年经审计的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等)及附注;

  5.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同意收购曹妃甸供水公司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6.意向受让方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陈述和承诺;良好商业信用的陈述和承诺。

  7.产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它材料。

  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张 鸥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311-87015829、8701583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