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所属行业: | 食品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0-12-10 至 2011-05-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经河北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批准并报省政府国资委备案,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整体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12月24日17时
联系人:于晓冬
联系电话:0311-87015829/38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是河北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辛集市西华路104号,注册资本42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果蔬制品、其他类食品加工(蛋白饮料类);三片易拉罐的生产;收购农副产品(不含棉、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者限制经营的除外)。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拥有饮料(果蔬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及罐头(果蔬罐头)生产许可证。
截至改制基准日2009年11月30日,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2984.73万元,负债总额6427.76万元,所有者权益-3443.03万元。
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近三年经营和效益情况如下:2007年,销售收入为1774万元,经营亏损868万元;2008年,销售收入为2749万元,经营亏损294万元;2009年,销售收入为1760万元,经营亏损102万元。
二、企业改制经济行为的批准情况
《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整体改制方案》于2009年10月26日经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2009年11月2日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了审议。2009年11月6日,河北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并同意将改制方案上报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批。2009年11月30日,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冀外经司字(2009)82号《关于河北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整体改制方案的批复》批准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实施整体改制。
三、 资产评估情况
在通过省国资委备案的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的基础上,河北天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进行了整体资产评估【冀天勤评报字(2010)第1号】,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1月30日。经省国资委核准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4796.34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评估值1127.42万元;负债总额6168.73万元,其中应缴土地出让金450.97万元;净资产-1372.39万元。将不需改制后企业支付的已计入企业负债的职工安置费用134.10万元(拖欠医疗保险费95.51万元、拖欠工资7.14万元、拖欠住房公积金31.45万元)调出后,实际净资产为-1238.29万元。
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占有国有划拨土地两宗,宗地1位于辛集市束鹿大街,土地面积5711.5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辛国用(2003)第0101243号;宗地2位于辛集市西华路,土地面积22758.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辛国用(2003)第0101244号,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河北金峰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以200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对以上两宗土地进行了评估,经辛集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后的评估总地价为1127.42万元,已全额计入公司资产中;按评估价值的40%作为应缴土地出让金计入公司负债450.97万元。根据《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原划拨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冀国土资地字[2004]33号)精神,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改制后,以上两宗土地转为出让方式,应缴土地出让金可以用于填平净负债。
四、剥离资产情况
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原账面反映土地使用权价值460043.95元,为公司1993年为职工建住宅征用土地,土地面积104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辛国用(1994)字第010092号。住宅已在房改时出售给职工,但未能给职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经国资委备案的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改制审计报告中,已将上述资产账面值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未进入本次整体资产评估。
五、国有净资产处置方案
(一) 转让方式
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整体国有产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广泛征集受让方。经公开征集如果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场内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如果征集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电子竞价方式转让。
(二) 转让底价
考虑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资产评估结果、土地出让金填平净负债和支付职工安置费用等因素,确定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整体国有产权转让底价为874万元。转让收入由河北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收回,首先用于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职工安置费用,剩余部分按有关规定使用。
(三) 转让条件
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良好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身体健康;意向受让方是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资金实力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必须接受如下条件:
1、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改制前(新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日)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方案、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已披露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由改制后的新公司承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期间出具改制以后新公司全部承继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债务、或有负债的承诺书。
2、自2009年12月1日至改制设立新公司前(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日)经河北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与改制后新公司共同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报上级部门确认后,国有资产净增加额由河北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收回;国有资产净减少额由改制后新公司承担。
3、改制后新公司接收原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在岗职工不少于70名,并安排工作岗位,与其重新签订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职工,合同期限签订到法定退休年龄。改制后新公司按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受让方保证新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记三个月内将职工安置备付金管理方案报省总工会批准。改制后新公司负责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内退职工和移交社区管理前的离退休人员等人员管理,按备付金管理方案支付退休人员预留费用。如因预留费用不足或国家、省新政策调整的新增部分,由改制后新公司承担。改制后新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挪用预留费用。
5、改制测算职工安置费用基准日2009年11月30日至设立新公司前(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日)产生的新的职工安置费用,由改制后的新公司负责解决。
6、改制后新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四部门下发的冀人口联【2005】3号文件规定,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为已在本公司退休和将来在改制后新公司退休人员,按规定标准一次性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所需费用由改制后新公司承担。
7、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不能作为受让方受让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的整体产权;以自然人身份参与受让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整体产权的,须符合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企业内部退养职工受让本企业国有产权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字[2005]80号)相关规定。
8、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管理层参与受让国有产权时须按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规定执行。
9、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向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5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提供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证明。采取电子竞价方式进行转让时,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于履约或发生违规违约时作为赔偿相关主体损失的经济保证,未能受让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10、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原产权持有单位有权对改制以后新公司的组建、新公司履行产权转让合同、有关协议的执行情况及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受让方及改制后新公司须积极给予配合。
11、意向受让方保证在改制后新公司内为正常开展党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并开展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12、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五日内,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六、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管理层包括:李同慈(董事长)、董群(副董事长)、赵忠民(董事)、刘计芳(副书记)共4人,管理层(董群除外)拟参与受让本公司国有产权,拟受让比例为30%。目前,管理层未持有本公司产权,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产权全部为国有。管理层拟与部分职工联合社会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参与受让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国有产权,将该公司改制为非国有股份制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改制后新公司成为一个管理高效、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不对企业进行重大重组,并保证受让资金的合法性。
七、职工安置费用及支付方案
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于2009年11月2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0年4月21日对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备案,并出具了【2010】第2号备案意见书。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改制涉及安置各类人员168人,其中在册职工154人,退休职工14人。安置总费用7738848.92元,其中:88人经济补偿金1437837元;66人一次性安置费4646486元;退休人员14人预留费用304500元;拖欠职工相关费用1350025.92元(拖欠医疗保险费955057.92元;拖欠工资71432元;拖欠住房公积金314536元;拖欠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9000元)。
以上职工安置费中,拖欠工资71432元从财政厅已列支的改制配套资金中支付,其余款项7667416.92元,由河北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在转让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价款中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安置费及拖欠职工费用均由河北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负责发放或与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委托改制后新公司负责发放;退休人员预留费用在省总工会批准职工安置备付金管理方案和职工安置备付金监督管理办法后,由河北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支付给改制后新公司工会,新公司工会设置专户,按照职工安置备付金管理方案和职工安置备付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支付。
八、债权债务处理
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改制前(新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日)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方案、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已披露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按照转让条件第一条之规定,全部由改制后的新公司承接。
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原欠中国银行辛集支行的债务本息合计3235.74万元,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出具(2003)冀民二初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进入执行阶段。2004年6月中国银行辛集支行将该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2007年2月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该债权进行了公开拍卖,自然人王民通过竞拍取得了截至2006年9月20日的该项债权,本息合计4384.89万元。截至2009年11月30日,公司财务报表反映该笔债务金额为4817.55万元。现上述债权人已出具承诺函,同意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整体改制,由改制后新公司承接该笔债务,并与爱人果汁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确认协议书,确定该笔债务总金额锁定为4300万元。在改制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中,已按确认的债务金额对原账务记载进行了调整。
九、特别事项说明
1、根据《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原划拨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冀国土资地字[2004]33号)精神,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改制后,应缴土地出让金可以用于填平净负债,但能否获得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号辛国用(2003)第0101243号及辛国用(2003)第0101244号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号028001305名下房产及果汁灌装、制罐和原浆生产等8项设备经债权人王民申请,由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债权人已出具承诺函同意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整体改制。
3、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号028001305名下幢号为4号的房产4033.60平方米,已抵押并被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且已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危房,经省国资委核准为资产损失,虽作为不良资产办理了划转至省外贸资产公司的手续,但因上述原因未实质性划转。该项房产坐落于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辛国用(2003)第0101243号土地上,本次整体产权转让不包括该项房产价值。改制后新公司应做好房产的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4、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整体产权进场交易前已签订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承包合同、对外出口产品合同、外租房屋或设备合同,改制后新公司须继续履行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提交以下材料:
1、《受让意向登记表》;
2、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3、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国内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
4、企业简介,包括:
①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
②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
③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④企业经营发展思路、战略规划;
5、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
6、企业同意收购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整体国有产权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7、对受让该项目应具有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的真实描述和承诺;
(注:报名时企业请提交所有证件的原件,审查后退回)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以下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明;
2、个人简历;
3、企业管理层报名受让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4、对受让该项目应具有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的真实描述和承诺;
十一、重要提示
进入具体交易程序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全面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
本公告内容与相关批复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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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河北爱人果汁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于晓冬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311-87015829/3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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