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金杉至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丰宁金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注册地(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王营乡政府院内 | 法定代表人 | 张继林 | 成立时间 | 2005-01-25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77130968-X | 经营范围 | 金矿开采**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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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35.330000万元 | -945.33000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39.220571万元 | 85.515104万元 | 253.705467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53.800000万元 | | 253.800000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10-31 | | -78.041722万元 | -1.052967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258.663745万元 | 6.011245万元 | 252.652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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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1-23 | 评估基准日 | 2010-09-30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3.800000万元 | 137.600000万元 |
| 资产总计 | 269.160000万元 | 152.960000万元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252.670000万元 | 136.47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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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1项采矿权,未缴纳矿权价款,采矿权证有效期已过期,企业正在办理延期。 (2)本次评估涉及的丰宁金丰矿业有限公司的1项采矿权价值,有北京金有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矿权评估结果未扣除价款。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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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00.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上交所指定账户交纳挂牌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竞价结束后,如最终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采矿权价款及矿权延续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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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2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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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金有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10号203室(园区)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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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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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发布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