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秦皇岛博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33%股权及对秦皇岛博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27983.39347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河北/秦皇岛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1-11-22 至 2011-12-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万元) 标的企业名称 秦皇岛博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7号一层、二层
法定代表人 于大飞
成立时间 2010-12-07
注册资本 1500.00RMB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56617671-8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 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秦皇岛开发区飞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6.670000%
2 中冶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33.33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9-30 0.00 0.00 -152.29239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7950.382061 36603.365254 1347.01680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0-25
评估基准日 2011-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7557.98 42240.29
负债总计(万元) 36208.94 36208.94
净资产(万元) 1349.04 6031.3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10.248955
基准日
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秦皇岛博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7日将其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秦籍国用(2011)第秦开032号,抵押给自然人刘洪涛,抵押面积78718.12平方米,抵押金额8000万元,存续期限2012年5月26日;于2011年7月1日,将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给自然人陈秋兰,抵押面积33334.83平方米,抵押金额5555万元,存续期限2012年6月29日。
管理层拟
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秦皇岛博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
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万元) 转让方名 中冶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河北省[130000]秦皇岛市[130300]市辖区[130301]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7号
法定代表人 赵宗波
注册资本 20000.00RMB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55906407-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3.33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3.330000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万元) 挂牌价格(万元) 3411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债权转让款
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帐为准) ,(账号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123904808710201 );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组织费用和相关会员的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缴纳的剩余保证金,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冶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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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 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 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 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 付交易价款的 交易及过户所涉及一切税、费(含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各自 承担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万元) 交纳金额 100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 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