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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天津市国正典当有限责任公司4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TJ100259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天津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6-08 至 2012-07-0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天津市河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市国正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与南北大街交口美宁公寓7号楼底商1门 
法定代表人 李辉忠 
成立时间 2009-03-03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68472092-1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更;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涉及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或资质证有效期截止期限为准) 
职工人数 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天津市桂发祥十八街麻花总店有限公司  41.000000% 
吴卫  20.000000% 
任崇光  19.000000% 
天津市食为天粮油便民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周宝仲  10.0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7.49万元  108.84万元  81.2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22.05万元   23.83万元  2098.21万元 
2010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9.26万元  128.62万元  96.4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13.94万元   10.48万元  2103.46万元 
审计机构 天津市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4-30   51.42万元  22.06万元  16.3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2059.62万元 15.1万元 2044.53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天津中天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4-26 
评估基准日 2011-11-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135.01  2138.16 
负债总计(万元) 41.21  41.21 
净 资 产(万元) 2093.8  2096.9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59.749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天津市国正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不良资产披露:不良资产合计金额为513万元,包括:①一户2笔140万元房屋抵押借款已逾期并欠息,已诉至法院,一直未能执行回款;②一户2笔207万元无抵(质)押信用借款已逾期并欠息;③两户2笔160万元房屋抵押借款已逾期;④一户1笔6万元汽车质押借款已逾期并欠息,汽车或已贬值。 2.或有债务披露:对外存在1350万元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合同担保),债务人借款已逾期并欠息,债权人多次督促标的公司履行担保义务代为偿还。标的公司随时有先行垫付的可能。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1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市桂发祥十八街麻花总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天津市[120000]市辖区[120100]河西区[120103]天津市河西区前进道25号 
法定代表人 李辉忠 
注册资本(万元) 865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食品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336898-3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1.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1.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市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6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及天津市商务委对典当行业的相关监管规定,意向受让方须满足: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的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中资企业法人(外资、合资、台资、港澳资企业禁止入股典当行),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
意向受让方经营情况良好,已连续经营年限不少于5年;
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以货币出资形式履行出资承诺的投资能力和投资资格,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为真实自有资本,不得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两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并如实申报长期股权投资;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截至2012年4月30日止意向受让方的净资产不低于8000万元;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意向受让方净资产的50%(含以最终成交价格计算的本次投资金额,挂牌期间以挂牌价格作为本次投资金额,竞价阶段举牌价格若超过该比例则受让资格自动取消);净资产不得低于资产总额的50%,且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1-4月均盈利,其中房地产开发、担保、投资类企业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令2010年第3号)和《天津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10]35号)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投资总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20%(含以最终成交价格计算的本次投资金额,挂牌期间以挂牌价格作为本次投资金额,竞价阶段举牌价格若超过该比例则受让资格自动取消)(以上数据均以天津市商务委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典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会同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相关文件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不意味着其符合作为标的股权持股股东的全部条件,并且即使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亦不必然能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作为标的股权的持股股东。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
(1)由天津市商务委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1-4月财务审计报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2)由天津市商务委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时点为公告期内的出资能力证明(要求注明:本次挂牌价格小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且在净资产额以内;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意向受让方净资产的50%;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存在竞价的可能,投资额尚无法确定,故另需注明本次投资额不超过何值时均可满足上述条件);(对此款若有不清楚之处,请与转让方联系)
(3)公安机关出具的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的无刑事犯罪证明;
(4)意向受让方法人代表应具备三年及以上典当或金融行业管理经验证明;
(5)意向受让方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应当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同意国有资本进入典当行;意向受让方为上市公司的,应当出具承诺函,承诺有义务配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核查,主动提供与典当经营业务相关联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3、 待受让资格确认后,意向受让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按挂牌价格的30%交纳保证金(即为人民币258万元),支付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未按照本条件规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将被取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等额转为交易价款。
4、 若本次国有股权转让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的,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同时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已交付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若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对本次转让股权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挂牌价格,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意向受让方。竞价未成功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5、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相应交易价款,其余股权转让款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内)。
6、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各方的补偿,且由于再次挂牌产生的费用及无人受让导致降价等相关损失转让方有权继续追索。
(1)意向受让方已获得了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后,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买或参与竞买但不出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4)最终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未能一次性付清股权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因此而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7、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就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受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相互配合,办理股权变更导致的工商、市商委及相关部门变更备案等手续。
8、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后,转让方的股东权利义务一并转移,转让方对标的公司不再承担股东义务及责任,相应的股东义务及责任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9、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标的公司的全部资产以股权交割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本次股权转让成交后标的公司现状资产存在的瑕疵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0、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历史沿革、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公司资产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标的公司及股权转让后的股东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转让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1、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标的公司的财务记录、手续及相关凭证等以股权交割时的现状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财务、税务以及其他风险由标的公司承担,转让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2、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受让方应自行充分判断本次股权交易的各项风险,本次股权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就标的公司因国家政策变化、历史沿革、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
1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按照[]的[]%,设定为[258.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天津市桂发祥十八街麻花总店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9人
  • 负责部门:天津市河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高翔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2099553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