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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天津招江投资有限公司77%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2TJ1002549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天津   所属行业:   金融业
  挂牌日期:   2012-01-31 至 2012-02-27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天津松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天津招江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湖风景区团泊湖高尔夫球场会馆 
法定代表人曹立明 
成立时间2011-06-29  
注册资本(万元)3000.0[RMB]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57830921-5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高新科技产业、建筑业、园林绿化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桥梁工程建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职工人数1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万元  万元 万元 
201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8.6万元 -8.6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7848.93万元  14857.53万元 2991.4万元 
审计机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12-31  业务无法提供 -8.52万元 -8.52万元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17849.01万元14857.53万元2991.48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2-01-04 
评估基准日2011-12-2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7848.93 17848.93 
负债总计(万元)14857.53 14857.53 
净 资 产(万元)2991.4 2991.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303.37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1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天津市[120000]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A座4-061室 
法定代表人张锦珠 
注册资本(万元)62640.1707[RMB]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73454657-1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7.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2303.378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全部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全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2、根据标的公司后续发展在政策、资金、技术和理念等相应层面需要,引进具有绿色房地产开发经验和成熟的绿色房地产理念的战略投资人,因此,意向受让方或其股东应具备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且2009年度、2010年度的资产总额均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受让登记时需提供: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2万平方米以上(不含2万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2010年度《审计报告》。
3、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挂牌价的30%保证金即691.0134万元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它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意向受让方将被扣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 (1)已获得了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后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竞价时每次加价幅度低于挂牌价的1%;
(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但不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4、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
5、根据标的公司现有开发项目资金投入的需要,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个月内将11000万元项目开发资金打入标的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标的公司向受让方的借款用于现有项目开发建设,否则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6、标的公司与在册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否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和补偿。
7、受让方应书面承诺不得变更现有标的公司承建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方案,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交纳金额按照[]的[]%,设定为[691.0134]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天津松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赵彤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5879254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 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 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全部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全对转让 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 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2、 根据标的公司后续发展在政策、资金、技术和理念等相应层面 需要,引进具有绿色房地产开发经验和成熟的绿色房地产理念的战 略投资人,因此,意向受让方或其股东应具备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 资质,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且2009年度、2010年度的资产总额均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净资 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受让登记时 需提供: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2万平方米以上(不含2万平方米)三星级绿 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2010年度 《审计报告》。 3、 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挂牌价的30%保 证金即691.0134万元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如只征集 到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 款的一部分。 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转让,交易 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 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 它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 原额原路径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意向受让方将 被扣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 补偿。 (1)已获得了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 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 后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竞价时每次加价幅度低于挂牌价的1%; (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但不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 权交易合同》的。 4、 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将剩余交易价款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 5、 根据标的公司现有开发项目资金投入的需要,受让方应书面承 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个月内将11000万元项目开发资金打 入标的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标的公司向受让方的借款用于现有项目 开发建设,否则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6、 标的公司与在册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 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否 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和补偿。 7、 受让方应书面承诺不得变更现有标的公司承建的开发项目规划 设计和方案,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