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中油燃气车用燃料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9BJ1003269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天津 | 所属行业: | 石油石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09-11-24 至 2009-12-1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中油燃气车用燃料技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7号204室) | |||||
法定代表人 | 曲永平 | |||||
成立时间 | 2001-08-2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2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石油石化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3036888-6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能源技术及产品);危险货物运输(2类、3类)(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2010年10月16日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运输工具二类1项易燃气体(剧毒、监控、一类易制 毒化学品除外)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 |||||
职工人数 | 7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60% | ||||
2 | 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4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8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008.45 | 455.03 | 451.5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989.53 | 6770.35 | 219.19 | ||||
审计机构 | 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09-06-30 | 2473.16 | 323.63 | 323.6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年报 | 7129.05 | 6601.21 | 527.8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11-18 | |||||
评估基准日 | 2009-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6680.81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6542.7 | - | ||||
净 资 产(万元) | 138.11 | 46.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7.6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安必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 |||||
法定代表人 | 蒋洁敏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7902097.7818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合作企业 | |||||
所属行业 | 石油石化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546-2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43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 |||||
决议类型 | 其他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7.66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挂牌金额 30% 的交易保证金 ; 2、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评审)的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竞价结束后,如受让方未能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为标的企业长远健康发展,要求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天然气业务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企业能为标的企业提供天然气源保证。 2、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与转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受让成功后,标的公司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变,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依据挂牌金额的30%,设定为8.298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网上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附件:评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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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北京中融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邹晓慧 | 联系电话 | 58395159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马晶波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5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马晶波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5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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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融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邹晓慧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5839515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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