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天津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SH1006199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天津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06-13 至 2012-06-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金杉至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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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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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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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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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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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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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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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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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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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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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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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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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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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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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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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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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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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
其他信息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挂牌价格 | 3399.490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是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遵守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承诺按照《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天津工程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职工安置方案》安置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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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在获得资格确认之日起三个工作内,将保证金300万元递交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竞价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所交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付给转让方,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价款。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无故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确定为受让方者,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④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可为母公司或其控股的不同子公司)受让本标的同时,须受让转让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的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成都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邯郸中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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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为建材或相关行业,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以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及存续年限为准)。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4.不接受财务投资者,不接受联合受让,且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举牌。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0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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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75人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徐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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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 人。 2.意向受让方应为建材或相关行业,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 验(以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及存续年限为 准)。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4.不接受财务投资者,不接受联合受让,且不得采用隐名 委托方式举牌。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