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大邱庄尧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83%(100万股)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8BJ100158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天津/静海县 | 所属行业: | 冶金工业 |
挂牌日期: | 2008-01-14 至 2009-03-1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大邱庄尧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尧舜街 | ||||||
法定代表人 | 郭书廷 | ||||||
注册资本(万元) | 12049.5757 人民币 |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冶金、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品的制造及加工;商业的批发、零售、代购;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天津尧舜集团公司 | 63 % | ||||||
天津大邱庄尧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东 | 20 % | ||||||
其他企业法人股东 | 17 % | ||||||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况 | 评估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国家电网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7-11-12 | ||||||
评估基准日 | 2006-12-31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0 | 负债总额 | 0 | 所有者权益 | 16577.1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7.59 | ||||||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28800.02 | |||||
净资产(万元) | 12548.71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6662.05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147.44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92.63 | ||||||
交易 内容 | 转让标的名称 | 天津大邱庄尧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83%(100万股)股权 | |||||
挂牌价格(万元) | 123.84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08-01-14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09-03-12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产权项目分类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馆驿街318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000 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李汝革 |
监管机构(部门)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83%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0.83% |
受委托 经纪商 情况 | 经纪商会员 |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北交所 联系 方式 | 北交所项目联系人 | 史先生 | 联系电话 | (8610)66295566 |
北交所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8610)66295588 |
项目提示 | 北交所实行会员代理制,如果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北交所经纪会员机构;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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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
- 企业规模:大型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史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610)662955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86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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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具有良好 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 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