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光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6.7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天津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03-08 至 2012-04-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光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金江路335号
法定代表人 张秉军
成立时间 1998-01-20
注册资本(万元) 10864.0824[RMB]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047981-7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设计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消耗材料的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劳务服务;自有机械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职工人数 6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61.490000%
2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16.710000%
3 天津投资集团公司 9.940000%
4 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9.100000%
5 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2.76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万元 万元 万元
2010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1423.658469万元 -348.592962万元 655.78509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994.329674万元 12667.025826万元 14327.303848万元
审计机构 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12-31 31423.658469万元 -348.592962万元 655.78509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26994.329674万元 12667.025826万元 14327.303848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8-29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6994.33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万元) 12667.03 业务无法提供
净 资 产(万元) 14327.3 16382.7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737.550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1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
法定代表人 程锐
注册资本(万元) 6500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645-6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71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71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决议类型 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916.29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挂牌价格20%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 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返还;
3、 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 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付款通知书的;
5、 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负责给予必要的配合;
6、 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股权交割后标的企业的安全生产由其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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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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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需提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 的资金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营业执照正常年检; 3、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按照[]的[]%,设定为[383.258]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 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不变更挂牌条 件,按照5 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 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