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悦府1幢10层10109(10110)房产及车位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3106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天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6-12-27 至 2017-01-23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复兴路51号1幢-3层071 | ||
房产证号 | X京房权证海字第370290号 | 目前用途 | 车位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40.43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复兴路51号1幢-3层070 | ||
房产证号 | X京房权证海字第370297号 | 目前用途 | 车位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40.43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复兴路51号1幢-3层069 | ||
房产证号 | X京房权证海字第370293号 | 目前用途 | 车位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40.43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复兴路51号1幢-3层068 | ||
房产证号 | X京房权证海字第370292号 | 目前用途 | 车位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40.43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51号1幢10层10110公寓 | ||
房产证号 | X京房权证海字第370287号 | 目前用途 | 公寓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98.81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51号1幢10层10109公寓 | ||
房产证号 | X京房权证海字第370285号 | 目前用途 | 公寓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97.86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2983.8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1、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以低于起始价格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4)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未能按合同履约的。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本标的中的两套公寓用房为钢混结构,精装修,属高端社区,周边配套完善,社区环境好,户型好。每套房产各附带两个地下车位,车位建筑面积均为40.43平方米。本标的房产现状为空置,不存在租赁情况。二、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海字第370285号】房产,附带的两个车位地址:复兴路51号1幢-3层068及069车位,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海字第370292号】及【X京房权证海字第370293号】。三、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海字第370287号】房产,附带的两个车位地址:复兴路51号1幢-3层070及071车位,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海字第370297号】及【X京房权证海字第370290号】。四、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
批准单位名称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983.8万元。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向转受让双方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4)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房产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按照项目成交金额的10%赔偿转让方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6)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龙腾振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周茜茜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1190620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 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 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