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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天津市鹏程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TJ1002583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天津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5-24 至 2012-06-1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市鹏程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河东区砖瓦厂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万文波 
成立时间 1999-02-10  
注册资本(万元) 761.0[RM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普通机械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285426-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加工、制造、维修、销售;劳务服务、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职工人数 8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万元   万元  万元 
2010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00.654713万元  -49.440538万元  16.49966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81.135747万元   339.691257万元  1041.44449万元 
审计机构 天津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4-30   0.0万元  -2.459932万元  -2.45993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69.642671万元 398.886418万元 770.756253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1-22 
评估基准日 2011-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29.26  907.75 
负债总计(万元) 280.08  280.08 
净 资 产(万元) 349.18  627.6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27.6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天津国鹏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1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天津市[120000]市辖区[120100]和平区[120101]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57号 
法定代表人 曾小平 
注册资本(万元) 121271.0[RM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306885-x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27.67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首付转让价款总额的30%(188万元),在合同签订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其余款项应于合同签订后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188万元),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 如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自动折抵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相应金额的竞价保证金。如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按照[]的[]%,设定为[188.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89人
  • 负责部门: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联系人:董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233150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挂牌 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188万元),支付至天津产权交 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 如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自动折抵 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 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 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相应金额的竞价保证 金。如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 形,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 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 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 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