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彩印道5号房产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1201CSW20090309001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天津/河西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09-03-13 至 2009-03-23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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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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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天津市裕华商务印刷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天津市金元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5879287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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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意向受让方必须继续履行转让方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协议的 全部条款,租金不变,租期不变。 二、 意向受让方必须将保证金 壹佰零贰万元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结算账号。提交受让申 请时,提供该款项收据复印件。 三、 根据租赁协议规定,现转 让方转让房产需向承租方支付补偿款40万元。故需意向受让方必须 提前支付转让方对现承租人的经济赔偿款,即将该款项打入转让方 指定账户(户名 天津市裕华商务印刷厂,开户行 工行佟楼支行, 账号 0302 0608 09104187389)。在提交受让申请时,提交该款收 据复印件并加盖转让方公章。如受让不成,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该款 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现承租人受让时免交此款。 四、 同等 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五、 意向受让方必须承担转让 方借款捌拾万元,并将该款项打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天津市裕 华商务印刷厂,开户行 工行佟楼支行,账号 0302 0608 09104187389)。提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该款项收据复印件并加盖 转让方公章。如债权人受让免交此款,但须提供借条复印件并加盖 转让方公章。 六、 受让方自行承担因该房产转让所发生的契、 税、费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