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天津/和平区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0-06-23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挂牌价格(万元) 39000.0
价款支付方式多次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关于诚意金
1)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支付能力,在产权受让登记后五个工作日内(但不迟于挂牌结束日)须先向产权交易所账户一次性用现金支付金额相当于挂牌底价百分之七十(70%)即人民币27,300万元的诚意金;
2)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该诚意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诚意金由产权交易所按规定返还;
3)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情形,或其受让资格经确认后不按规定参与竞价,或其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不按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支付转让价款,则诚意金将不予退还;
2、关于保证金
1)在收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意向受让方应将金额相当于挂牌底价百分之三十(30%)即人民币11,700万元的保证金付至产权交易所账户;
2)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间产生二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由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返还。
3)如意向受让方在其受让资格经确认后不按规定参与竞价,或其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不按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支付转让价款,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将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时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相关文件作为《产权交易合同》的附件。
4.最终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出具《产权交易结算款项声明书》及《委托付款通知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期限应不少于三年,截止2010年第一季度末的财务报告所显示的实收资本总额应不少于8.5亿元人民币。
2、根据目标公司董事会决议,为避免同业竞争及恶意收购,意向受让方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上不与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药品批发)具有竞争关系。
3、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无条件遵守目标公司董事会决议,包括通过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修正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及其他事项的约定;意向受让方同意并接受目标公司继续履行现有合同及全部现有债权债务,接受目标公司现有管理层和员工,并承诺不要求目标公司与现有管理层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保持目标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变。
4、意向受让方应与2009年《财富》杂志公布的全球前十五名(按年度销售收入计算)的制药公司至少一家具有直接或间接股权战略合作关系(股权战略合作关系是指该等制药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意向受让方10%以上股权超过1年时间)。
5、本次股权转让不采用分拆出让,亦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6、意向受让方及其目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在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的重大诉讼及法律纠纷。
挂牌期满日期2010-07-15
经纪会员:天津实物转让调剂市场
联系人:孔凡政 联系电话:022-58792883
交易机构: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晓楠 联系电话:022-58792881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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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信医药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天津实物转让调剂市场
- 联系人:孔凡政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2-587928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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