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公司整体产权及400万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180 | 项目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建材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10-31 至 2012-11-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大庄京开路东1-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明星 | |||||
成立时间 | 1992-06-1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52.3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建材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15525-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购销矿粉、粉煤灰、钢材、木材、水泥、玻璃、油毡、滑石粉、包装材料、机械及汽车配件、沥青、其他建筑材料等。 | |||||
职工人数 | 6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新元资产管理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210.56 | 31.72 | 31.1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007.46 | 2878.72 | 1128.74 | ||||
审计机构 | 北京高商万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7-31 | 1169.86 | 3.76 | -8.0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304.6 | 3183.9 | 1120.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0-22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548.75 | 5624.84 | ||||
负债总计(万元) | 2207.32 | 2157.32 | ||||
净 资 产(万元) | 341.43 | 3467.5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867.5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企业整体产权挂牌金额为3600万元,债权挂牌金额为400万元。 2、标的企业向职工借款将于2013年3月到期,届时需偿还职工借款本息合计约524.4万元。 3、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新元资产管理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炳华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38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971117-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2544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人民币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若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到该意向受让方账户。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后期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一次性支付全额剩余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如成功受让,同意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保持标的公司管理层现有职级不变及与现有全部职工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岗位和期限不变,且职工待遇不低于现有的工资水平。②对于标的企业向职工的借款本息,如成功受让,同意标的企业将在该借款合同到期时全额支付本息。③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180天内完成标的企业工商变工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新元资产管理公司
- 企业规模:6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中科信诚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周翔鸣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31031112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