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部分资产(C350机组(含备件))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8BJ1000307 | 项目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8-01-31 至 2018-03-0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资产情况 | ||||
机械设备 | 名 称 | C350机组(含备件) | 所在地 | |
规格型号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台(套) | 数 量 |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转让方名称 | 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说明 | 关于C350机组关停后相关资产处置经济行为的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C350机组关停后相关资产处置经济行为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尺寸、完整、功能及性能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竞买人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并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原件后5个工作日无息返还。 3、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见附件1)。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如遇需拆解、切割等,须经转让方同意后开始施工,并承诺按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害。 4、施工中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受让方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5、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6、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以后使用机器设备及存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成功受让标的后,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按成交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作为此次机器设备及存货安全装车、包装、运输等的履约保证(其中成交价的1%为安全抵押金);待完成装车、包装、运输且无争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3)如受让成功后须自行承担拆除、提货、包装、运输等费用,同时在完成资产交割后30天内将资产转运完毕。 (4)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5)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6)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将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以上披露内容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请各相关方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如有违反将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条款处理。(7)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受让后的运输、拆卸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及安全责任等事宜 。 8、本项目若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成交金额的0.5%;若以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成交金额的2.5%。 9、转让标的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在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发票时,受让方须另行支付转让方应交纳的增值税。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实物资产转让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勘验,转让方不承担该标的物的质量、新旧程度、能用与否等问题。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标的物清单及照片仅供参考。 2、转让标的未出租、未抵押; 3、转让标的存放于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勘验。联系人:郭凌辉,联系电话:021-26643518; 4、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17】第01130号)及《机器设备清单》。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300.00 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时前(实际到账为准)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或以低于挂牌价格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北交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1)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成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申请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三、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四、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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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郭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2664351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liyan@netsun.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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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 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