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轻国泰机械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一)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7BJ1001113-2 | 项目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7-07-21 至 2017-08-1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岳阳楼区城陵矶办事处洪家州居委会 | ||
房产证号 |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82588号 | 目前用途 | 工业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7000.65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岳阳楼区城陵矶办事处洪家州居委会 | ||
房产证号 |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80025号 | 目前用途 | 工业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0043.28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岳阳楼区城陵矶办事处洪家州居委会 | ||
房产证号 |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80021号 | 目前用途 | 工业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91.48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岳阳楼区城陵矶办事处洪家州居委会 | ||
房产证号 |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80026号 | 目前用途 | 工业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273.58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岳阳楼区城陵矶办事处洪家州居委会 | ||
房产证号 |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82590号 | 目前用途 | 工业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2386.82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岳阳楼区城陵矶办事处洪家州居委会 | ||
房产证号 |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82586号 | 目前用途 | 工业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40.04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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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构筑物 | ||
计量单位 | 所在地 | |||
型 号 | 数 量 | 3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323.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 |||||
处置方法 | (1)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2)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 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且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岳阳国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国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为中轻国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的曾用名。 2、本次转让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辅助设施所占用的土地为租赁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3、本次转让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占用土地的土地权利证书所登记的所有人不一致,意向受让方通过本次公开挂牌程序成为受让方的,在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应自行与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土地租赁使用的问题,协商不成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无法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或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风险。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参照《固定资产转让清单》,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现状为准。 5、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6、 本次转让标的展示时间为挂牌公示期间; 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办事处洪家州居委会 ; 联系人:李美娇 ;联系电话:18311191630。 7、本项目与中轻国泰机械有限公司在北交所挂牌转让的中轻国泰机械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二)项目捆绑转让。若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两个项目挂牌价格的总和,即1479.429万元。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分配比例为:本项目73%、中轻国泰机械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二)27%。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人民币323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17:00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 4、本次转让标的的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固定资产转让清单》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时,须同时受让中轻国泰机械有限公司在北交所挂牌转让的中轻国泰机械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二)项目。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2)若本项目以协议方式成交的,受让方需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收费办法》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若本项目以竞价方式成交的,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的3%交纳交易服务费。无论以协议方式或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均须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已明确知悉,本次转让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占用土地的土地权利证书所登记的所有人不一致,同意在成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自行与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土地租赁使用问题,协商不成的,自行承担无法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或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风险。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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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轻国泰机械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李美娇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31119163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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