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嘉成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简况 |
资产公告信息 |
设备资产 |
设备机械 |
名称 |
电脑、桌椅、办公设备等 |
所在地 |
中国[156] 北京市[110000] 市辖区[110100] 朝阳区[110105] |
规格型号 |
详见清单 |
数量 |
详见清单 |
主要功能用途 |
办公、专业设备 |
现状分析 |
该批设备是从2000年至2004年陆续购置的办公及专用设备,部分设备已无法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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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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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信息 |
展示时间 |
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6日 |
展示地点 |
标的现场(在京) |
联系人信息 |
王先生 18910479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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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必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财政部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1-19 |
评估基准日 |
2014-05-30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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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依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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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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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6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1.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3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成交确认书》。
3.意向受让方经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3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履约保证金外的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未按规定支付上述价款的,视为违约,并须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5.本次转让标的中涉及电脑硬盘等储存设备因涉及保密数据无法实际交付,部分设备已经灭失,故标的数量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现场展示期间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并出具《标的现状确认函》。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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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3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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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注册地(住所) |
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8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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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财政部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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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