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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祥龙京南昌达物流有限公司B4#库房出租项目 (挂牌中)
  项目编号:   TA17BJ1000060   项目类别:   项目融资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7-04-10 至 2017-04-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项目概况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祥龙京南昌达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大庄东天河北路
法定代表人
夏仲华
注册资本
800万元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仓储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5102845506R
所属集团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李宁
联系电话
13910105721
传真
010-52060463
电子邮箱
lining@xllg.com
出租房屋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天河北路16号
房产证号
X京房权证兴字第175385号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库房1100平方米,卸货平台334平方米
目前用途
仓储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无装修,库内备有消防栓,院内备有消防池。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祥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如有)
 
房屋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房屋租金估价
 
优先承租权情况
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其他披露事项
1、库房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南北长72.5.米,东西宽15米,库房高度6.5米,梁下高度为5.5米。)库房证载建筑面积为1433.9平方米,其中库房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卸货平台建筑面积为334平方米,卸货平台建筑面积按50%计入收费面积,合计收费面积1267平方米。
2、库房类型为站台库,可承接火车到货业务。
3、本次出租库房处于租赁状态,且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4、本次出租房产规划用途为仓储。
5、本次出租房产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13910105721,预展地点:本次出租房产所在地。
6、最终成交价格不能低于房屋租金估价。

 

 

 

融资/招商条件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条件为出租的基本条件,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0.8元/平方米/天
租期
1年
起租日
双方商议
租金支付要求
每月预付
租金调整方式
遇税费征收调整和变更,租赁价格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下浮动,以确保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利益。
押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水、电、气、热等费用的约定
水费:9元/吨   电费:按出租方发布的每月实际价格执行
房产使用
用途要求
库房仅用于仓储,且仅限于承租方自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经营、承包经营、加盟经营等方式)转租、分租或转借给他人、进行抵押或担保。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不允许
与出租相关的
其他条件
1、承租方应在库房内留足五距:“墙距(0.5米)、道距(2米)、柱距(0.3米)、灯距(0.5米以上)、顶距(不少于0.3米)。”
2、遇税费征收调整和变更,租赁价格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下浮动,以确保承租方和出租方双方利益。
3、库房卸货平台建筑面积按50%计入收费面积。
4、承租方所承租库房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所存货物须符合库房丙二类设计标准的要求。
6、因遇有政府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重点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及政府或其他部门实施环境整治、危改等建设项目拆迁征占土地或收储等政府行为,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付清首期一个月租金和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
8、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出租方将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出租方经济补偿费:(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最终承租方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库房租赁合同》的;(4)最终承租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
9、如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出租方式,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该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 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相关业务符合我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履约能力强。
2、承租方需要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如有库房存储物品,需要提供所存货物明细及相应的安全等级证明材料;(4)承租方简介及针对所租赁京南昌达库房的项目简介。
3、意向承租方如能使用出租方的铁路专用线进行火车到发货业务的,具有库房优先承租权。
4、意向承租方可向出租方提供外包业务的,具有库房优先承租权。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设定为 5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
保证金
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
未成为最终承租方:返还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竞价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祥龙京南昌达物流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李宁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0105721
  • 手机:13910105721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